最新消息:宁波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安排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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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宁波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安排优化调整

2023-04-06 13: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和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杭教办基〔2022〕80号)明确,2022学年第一学期至2023年1月14日结束,1月15日起放寒假。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现对我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优化调整如下:

1.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可在12月23日前结束。相关年级不再组织期末考试,可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对学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2.初中、普高高一年级、职高高一高二年级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考核评价等工作原则上于12月30日结束。

3.普高高二高三年级、职高高三年级本学期结束时间原则上保持不变,仍为1月14日。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学考、选考)前,学校正常开展线下教学;学考、选考结束后,视情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

4.教师寒假开始时间仍为1月15日。各学校(幼儿园)结束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后,在1月14日前应提供托管服务,满足双职工等有需要的家庭子女看护需求。在符合校园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允许有需要的学生到校自习,由学校教师提供看护、辅导等服务,但不上新课。学校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托管需求,合理调整安排教师工作。

5.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好提前放假的各项工作。各高中学校要按要求做好2023年1月的学考、选考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

温州

日前,温州正持续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政策。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有关部署,为统筹做好温州市校园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工作,结合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实际,为保护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将本学期期末教育教学工作优化调整如下:

1

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可在12月23日之前结束教育教学活动,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初中、中职学生原则上于12月30日离校,其中初中九年级、中职高三在元旦假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线上教学。

3

普通高中高一年级于元旦假期后调整为线上教学;高二、高三年级于1月6日-8日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结束后,视疫情变化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至期末。

4

各学段期末质量检测安排由学校另行通知。

学生在校期间,如果发现核酸检测阳性,学校有什么应对措施,是否会转为线上教学?

中小学幼儿园将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加强师生症状管理,身体不适的师生可暂缓返岗返学。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可申请居家学习,学校会做好相应的线上教学服务保障。如果发现在校师生核酸检测阳性,学校将根据防控要求作出研判,将相应班级、年级段或全校及时转为线上教学。

12月23日之后,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是否安排线上教学?

12月23日之后,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线上教学。各地各校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离校后的学习和假期生活给予指导,鼓励孩子广泛阅读、锻炼身体、参与劳动,发展兴趣爱好,充实寒假生活。

有哪些资源可以免费提供学习,保证在家也可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学生可登陆温州市中小学生“学问通”平台、之江汇教育广场、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等学习平台。迭代升级后的“温州学问通”平台集“名师大讲坛、在线微题库、答疑直通车、自校云服务”等系列功能于一体,汇聚全市名师,全学段、全学科、全天候为全市学生提供在线服务。关注微信公众号“温州学问通”进行答疑。居家开展线上学习时,家长要督促学生注意科学用眼,不长时间使用电子设备,保护好自己的眼睛。

学生居家出现情绪方面的问题,有哪些疏导渠道?

市教育局组建以专职心理教师,医院、高校等心理医生、专家为主体的专业心理团队,并会同温州日报建有集在线咨询、热线解答、心理科普、直播互动于一体的综合性融媒体公益心理平台——“温心有约”,学生和家长可以在线向心理专家进行免费的电话和文字咨询,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温心有约”即可。同时,市卫健委还设有96525心理援助热线,为有需求的学生和家长提供24小时公益心理疏导服务。

保持健康文明生活习惯,

不放松警惕、不麻痹大意,

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绍兴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有关部署,结合本地中小学(幼儿园)实际,为保护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

1.自12月19日起,幼儿园、小学低段(1到2年级)学生可视情安排居家学习;12月23日前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可提前离校。

2.在12月30日前,初中、普通高中一年级、中职学校完成教育教学和考核评价工作,学生随后可提前离校。

3.普通高中二、三年级在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学考、选考)前,学校正常开展线下教学;学考、选考结束后,视情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

4.学生离校后,学校为学生提供居家学习等指导,也要为居家照护有困难的学生及幼儿提供校(园)内照护服务,直至教师放假离校。

金华

关于优化调整2022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当前疫情变化形势,结合金华市实际,现对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进行优化调整。

一、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于2022年12月23日之前离校(园)。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幼儿和学生,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申请到校(园),学校、幼儿园提供托管服务至1月13日。

二、初一、初二年级,普通高中高一年级,中职学校(高三高考班除外)根据疫情情况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教学,于12月30日前完成相关考试和评价,于12月31日离校。

三、初三年级,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年级,中职学校高三高考班根据疫情情况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教学,于2023年1月13日放寒假。

四、学校如出现疫情按属地疾控部门意见进行规范处置,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经所属教育部门同意可自行确定放假时间。

五、教师寒假开始时间为1月14日,学校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托管需求,合理调整安排教师工作。

六、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好期末各项工作。各高中学校要按要求做好2023年1月的学考、选考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

金华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8日

台州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切实保护广大师生安全健康,结合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实际,经研究,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本学期期末教育教学安排作如下优化调整:

1.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可于12月23日之前结束教育教学活动,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学生和幼儿,在学校条件允许下,可申请到校(园),学校、幼儿园提供托管服务至期末。

2.初中、中职学生原则上于12月30日离校,其中初中九年级、中职高三于2023年元旦假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线上教学。

3.普通高中高一年级于2023年元旦假期后调整为线上教学;高二、高三年级于2023年1月6日—8日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结束后,视疫情变化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至期末。

4.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好期末各项工作。各高中学校要按要求做好2023年1月的学考、选考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

宁波两家医院最新通知:

不再开展社会面核酸采样

12月17日,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宁波市中医院发出核酸采样检测最新通知:不再开展社会面核酸采样。

自2022年12月17日17:00起,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不再向社会面提供核酸检测。请有需要的市民前往社会面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点击查看详情)

鄞州区教育系统发布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12月16日下午,鄞州区教育系统部署下一步防控工作重点任务。

精准优化各项举措

坚决守好校园“小”门,各校要继续加强校门管理,严格落实“一辨二查三核”,校外人员非必要不入校,必须入校的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切实加强人员管理,严格做好校内聚集性活动的管理,能线上不线下。全力抓好健康管理,实行校内全员“一周二检”,做到“应检尽检”。 迅速落实精准处置,按照局安体科制发的《全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临时工作规范》,规范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校园出现阳性或密接人员后,应迅速做好精准化应急处置。

科学开展宣传引导

引导克服恐慌心理,引导师生正确认识新冠病毒,做到不恐惧、不恐慌、不轻视,避免情绪蔓延,确保不发生舆情炒作。 做好健康第一责任人,加强对师生防控的宣传引导,做到勤洗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如出现健康码异常及身体不适,及时向学校报告,倡导师生在校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加强关心关爱工作,在校园发现疫情,要第一时间将学生涉阳涉密接情况通报家长,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充分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加强关心关爱工作,在校园发现疫情,要第一时间将学生涉阳涉密接情况通报家长,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充分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12月18日

余姚多个方舱接种点相继开放

亲爱的市民朋友:

余姚将继续开展面向全人群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请大家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继续配合做好亮码、测温等疫情防控工作。

温馨提醒:

1、具体疫苗接种信息以各乡镇街道公众号为准,市民若有疑问,出门前可先打接种点咨询电话,避免跑空。

2、接种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手机,全程佩戴口罩。

3、符合接种灭活疫苗加强针条件的市民,也可以选择重组蛋白疫苗(安徽智飞)完成序贯加强免疫。

备注:无。

家中出现新冠感染者怎样进行日常消毒?

权威解读来了

家中出现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后,应该怎样做好日常消毒措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近日邀请中国疾控中心消毒学首席专家进行了解答。

每天定时开门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气扇等进行机械通风。尤其注意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用区域的通风。

加强家庭成员手部卫生,准备食物前、饭前便后、摘戴口罩前后等应洗手或手消毒。

居家隔离治疗的感染者尽量与其他人员分区域生活,若共用卫生间,感染者每次用完后均应消毒。

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餐具使用后应清洗和消毒,可选择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至30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方式消毒,也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30分钟,消毒后清水冲净。居家隔离治疗的感染者个人物品应单独放置,与其他成员分开洗涤。

病人家属最好将病人用过的垃圾独立包装,并做好标识,送出去时扎紧袋口,避免污染其他地方。清运工人等也需做好个人防护。

每天定时开门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气扇等进行机械通风。尤其注意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用区域的通风。

加强家庭成员手部卫生,准备食物前、饭前便后、摘戴口罩前后等应洗手或手消毒。

居家隔离治疗的感染者尽量与其他人员分区域生活,若共用卫生间,感染者每次用完后均应消毒。

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餐具使用后应清洗和消毒,可选择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至30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方式消毒,也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30分钟,消毒后清水冲净。居家隔离治疗的感染者个人物品应单独放置,与其他成员分开洗涤。

病人家属最好将病人用过的垃圾独立包装,并做好标识,送出去时扎紧袋口,避免污染其他地方。清运工人等也需做好个人防护。

来源:宁波教育 宁波妇儿医院 宁波中医院 鄞州政务 鄞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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