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评审标准解读之6:相关科室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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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评审标准解读之6:相关科室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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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解读101讲之6:相关科室资源配置

誉方医管创始人兼首席顾问:秦永方

2017年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了“三级医院评审结果复核与评价”行政审批事项。2020年12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6号,以下简称《评审标准》)发布,共 3 个部分 101 节,设置 448 条标准和监测指标,与(2011年版)72节,设置391条标准与监测指标,相比多了29节、57条标准和监测指标,许多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必将充分发挥医院评审工作,在推动医院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助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提高医院分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发挥重要的导向作用。笔者结合对《标准》进行学习理解,探求医院评审标准与医院运营绩效管理的联系,按照《标准》内容顺序解读101讲,与同道交流探讨。

之6:相关科室资源配置

   《评审标准》明确提出,在常规科室设置的基础上,对科室的资源配置更加关注,包括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等。

1、 急诊医学科

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征求《医院急诊科设置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提出参考标准:急诊科医护人员配置标准

主要评审指标:

(1)固定急诊医师人数占急诊在岗医师人数的比例

卫生部关于印发《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0号),第十六条,急诊科应当有固定的急诊医师,且不少于在岗医师的75%,医师梯队结构合理。

固定急诊医师人数占急诊在岗医师人数的比例=固定急诊医师人数/急诊在岗医师人数×100%

(2)固定急诊护士人数占急诊在岗护士人数的比例

卫生部关于印发《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0号),第十八条 急诊科应当有固定的急诊护士,且不少于在岗护士的75%,护士结构梯队合理。

固定急诊护士人数占急诊在岗护士人数的比例=固定急诊护士人数/急诊在岗护士人数×100%

2、 重症医学科

主要评审指标:

(1)重症医学科开放床位数占医院开放床位数的比例

重症医学科开放床位数占医院开放床位数的比例=重症医学科开放床位数/医院开放床位数×100%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23号)第十一条 重症医学科病床数量应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实际收治重症患者的需要,三级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床位数为医院病床总数的2%-8%,床位使用率以75%为宜,全年床位使用率平均超过85%时,应该适度扩大规模。重症医学科每天至少应保留l张空床以备应急使用。

(2)重症医学科医师人数与重症医学科开放床位数比

重症医学科医师人数与重症医学科开放床位数比=重症医学科医师人数/重症医学科开放床位数:1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23号)明确,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0.8:1以上。

(3))重症医学科护士人数与重症医学科开放床位数比

重症医学科护士人数与重症医学科开放床位数比=(重症医学科护士人数/重症医学科开放床位数):1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23号)明确,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3:1以上。

3、麻醉科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麻醉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84号),三级综合医院麻醉科医师和手术科室医师比例逐步达到1:3,疼痛病房医师与实际开放床位之比不低于0.3:1,配合开展围手术期工作的麻醉科护士与麻醉科医师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0.5:1。

主要评审指标:

(1)  麻醉科医师数与手术间数比

麻醉科医师数与手术间数比=麻醉科医师数/手术间数:1

(2)麻醉科医师数与日均全麻手术台次比

麻醉科医师数与日均全麻手术台次比=麻醉科医师数/日均全麻手术台次:1

4、中医科

主要评审指标:

(1)中医科开放床位数占医院开放床位数的比例

中医科开放床位数占医院开放床位数的比例=中医科开放床位数/医院开放床位数×100%

《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6号)明确,综合医院中医病床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

(2)中医科中医类别医师人数与中医科开放床位数比

     中医科中医类别医师人数与中医科开放床位数比=中医科中医类别医师人数/中医科开放床位数:1

《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6号)明确,综合医院中医科病床每床至少配备0.4名中医类别医师

(3)中医科护士人数与中医科开放床位数比

中医科护士人数与中医科开放床位数比=中医科护士人数/中医科开放床位数:1

《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6号)明确,综合医院中医科病床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5、康复医学科

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31号)明确,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诊疗活动应当达到以下指标:(一)康复治疗有效率≥90%;(二)年技术差错率≤1%;(三)病历和诊疗记录书写合格率≥90%;(四)住院患者康复功能评定率>98%;(五)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的平均住院日不超过30天,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的平均住院日不超过40天。

(1)康复科开放床位数占医院开放床位数的比例

康复科开放床位数占医院开放床位数的比例=康复科开放床位数/医院开放床位数×100%

(2)康复科医师人数与康复科开放床位数比

康复科医师人数与康复科开放床位数比=康复科医师人数/康复科开放床位数:1

(3)康复科康复师人数与康复科开放床位数比

康复科康复师人数与康复科开放床位数比=康复科康复师人数/康复科开放床位数:1

(4)康复科护士人数与康复科开放床位数比

康复科护士人数与康复科开放床位数比=康复科护士人数/康复科开放床位数:1

6、感染性疾病科

《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卫医发〔2004〕292号),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 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 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三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还应设置处置室和抢救室等。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应配备必要的医疗、防护设备和设施。设有感染性疾病病房的,其建筑规范、医疗设备和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感染性疾病科要合理配置医务人员,要选拔技术好、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充实到感染性疾病科,为患者提供便捷、舒适、人性化较好的医疗服务。

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 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感染管理与控制工作,三级医疗 机构必须设置医院感染管理职能部门,配备 3—5 名专职人员(医师 或公共专业医师和护士)

(1)固定医师人数占感染性疾病科在岗医师人数的比例

固定医师人数占感染性疾病科在岗医师人数的比例=固定医师人数/感染性疾病科在岗医师人数×100%

(2)固定护士人数占感染性疾病科在岗护士人数的比例

固定护士人数占感染性疾病科在岗护士人数的比例=固定护士人数/感染性疾病科在岗护士人数×100%

(3)感染性疾病科开放床位数占医院开放床位数的比例

感染性疾病科开放床位数占医院开放床位数的比例=感染性疾病科开放床位数/医院开放床位数×100%

(4)可转换感染性疾病床位数占医院开放床位数的比例

可转换感染性疾病床位数占医院开放床位数的比例=可转换感染性疾病床位数/医院开放床位数×100%

新冠疫情的冲击,为了降低感染发生风险,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医院发热门诊管理及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02号),一系列文件下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受到高度关注和重视。

感染性疾病科公益性强经济效益差的科室,由于业务量不均衡,感染风险大但是绩效待遇不高,从业留人难。不仅需要医院评审评价,更需要国家从体制和机制上建立对感染性疾病科长效的倾斜激励,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构建“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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