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发展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重庆市大足区综合素质评价 教师专业发展

教师专业发展

2024-07-12 14:5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大足教人〔2014〕33号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名师、名校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片区教育督导办公室、学校(含幼儿园)及直属单位:

现将《重庆市大足区名师、名校长、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重庆市大足区“三名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在区级“三名工程”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本片区、本校的名师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健全名师培养、使用、考核、管理机制,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2014年11月11日

       重庆市大足区名师、名校长、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我区名师(含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校长、名师工作室的管理,激励名师(含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校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学员不断进取、开拓创新,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三名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大足府办发〔2013〕204号),结合我区教育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职责

(一)名师工作职责

名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应履行以下职责:

1.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成为教育教学改革的先行者和促进者。

2.学习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能,保持高水平的教育教学,在学科教学中发挥领军作用。坚持本学科教学,其课时量不少于本单位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1/2。所教学科或所带班级教学质量在全区名列前茅或进步明显。

3.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结合本校、本地区实际,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突出问题,参与、指导各级教育科研,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在任期内至少撰写3篇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经验总结,并至少有1篇在国家级教育类刊物公开发表;至少主持1项区级课题或主研1项市级科研课题并结题。

4.经常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指导教学工作,积极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在任期内,带领3~5名青年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所指导青年教师成长为区市级骨干教师不少于3人。

5.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师资培训机构、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研讨、教师培训、对外交流、课题评审、成果鉴定等活动,承担教学示范、专题讲座、指导教师等任务。

(二)名校长工作职责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和协作精神,具有团结互助、关心集体、严于律己的良好品质。

2.以先进的办学思想和理念指导学校工作。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各方面工作高效运转,办学特色鲜明,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同类学校前茅,在市内外具有较高的声誉。

3.以生为本,科学育人。学校管理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全体学生终身发展为目的,按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办学,克服教育管理中的短视行为。在实施素质教育、落实课程计划、推进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堪称表率。

4.不断提高自身教育管理能力,积极开展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研究。每年至少精读现代教育教学或管理论著2册,并完成5000字读书笔记或撰写心得体会2篇;任期内,主持1项区级或主研1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教改实验项目,至少有2篇较高水平的学校管理论文在市级及以上教育类刊物公开发表。

5.积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任期内指导和帮扶1~2所薄弱学校并取得显著成效,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6.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师资培训机构、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研讨、干部教师培训、对外交流、课题评审、成果鉴定等活动,承担专题讲座、指导干部教师等任务。

(三)学科带头人工作职责

1.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更新教育观念,端正教育思想,为广大教师作出表率。

2.学习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能,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方法好,在学科教学中发挥示范领军作用。坚持本学科课堂教学工作,其课时量不少于本单位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2/3,所教学科或所带班级的教学质量在全区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或进步明显。

3. 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要求,结合本校、本地区实际,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突出问题,参与市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在任期内撰写2篇及以上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经验总结,并至少有1篇在国家级教育类刊物公开发表。主持或主研1项区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题。

4.积极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在任期内帮扶3名及以上青年教师,所指导青年教师成长为区级骨干教师不少于2人。

5. 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师资培训机构、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研讨、教师培训、对外交流等活动,承担教学示范、专题讲座、指导教师等任务。

(四)骨干教师工作职责

1.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更新教育观念,端正教育思想,为广大教师作出表率。

2.学习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能,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在教育教学中发挥骨干作用,其课时量不少于本单位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并取得优异的教育教学业绩,所教学科或所带班级的教学质量在本校或本学区名列前茅或有较大提升。

3.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要求,结合本校、本地区实际,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突出问题,参与区级或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带领本校教师对本校的教育教学难点或突出问题开展研究。在任期内,撰写1篇及以上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经验总结,并在校内或区域内推广。至少参研1项区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且结题。

4.积极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在任期内帮扶2名及以上青年教师,效果较好。

5.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师资培训机构、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研讨、教师培训、对外交流等活动,承担教学示范、指导青年教师等任务。

(五)名师工作室职责

1.培养优秀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要根据工作室和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学员培养方案;针对每位学员特长,对学员实施全程指导,使全体学员在任期内有较大的发展和提高,力争培养出本学科在全区有影响的中青年教师。名师工作室至少每两周开展一次主题研讨活动,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要定期给学员上示范课或指导学员参加国家、市、区级赛课,学员每学期至少上4节研究课或优质课或汇报课。

2.开展课题研究。名师工作室以工作室主持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区内尤其是本学科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任期内,工作室至少研究1个市级课题并结题,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5篇或研究成果获市教委三等奖及以上。

3.推广教育教学成果。名师工作室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应以论文、专著、讲座、示范课、研讨会、报告会、现场指导、考察报告等形式在全区范围内介绍和推广。积极承担区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任务,积极开展专题讲座、教师培训、送教到校等活动。建立系统的教育教学资源库,通过信息技术交流平台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

4.建立学员学习进修的业务档案,负责学员的年度考核并作出综合鉴定,形成书面意见,按年度提交区教委考核。

二、工作考核

(一)考核内容

名师(含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校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学员在任期内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详见年度考核评价量表)。

(二)考核程序

1.名师(含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校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学员在学年度末须填写《考核评价量表》报所在学校,并提交相关考核印证材料。学校审查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区教委“三名工程” 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区教委“三名工程”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进行量化评分,并公布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名师(含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校长、名师工作室年度考核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考核合格者,按《重庆市大足区“三名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规定奖励当年科研工作专项经费,享受其它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当年科研工作经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荣誉称号,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三、组织管理

1. 区教委成立名师(含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校长、名师工作室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组干科、人事科、基教科、财审科、监察室及进修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名师(含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校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学员管理考核领导工作。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委人事科,由协管人事的区教委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人事科科长、进修校校长任办公室副主任,牵头负责管理考核工作,区教师进修校负责日常工作。

2.名师(含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校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每届任期五年,可连评连任。连续两届获名师(含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校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称号者,不再参评,可授予大足区名师(含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校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终身荣誉称号。

被评为名师(含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校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学员者,必须继续在本区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中途无故离岗或调离本区的,即取消其称号。区外调入的名师(含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校长,经区领导小组考核确认后,予以聘任。

3.名师工作室以名师姓名命名,设在名师所在单位。名师所在单位要为名师落实工作地点,合理安排工作,协调工作关系。

4.名师(含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校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在任期内违反党纪政纪或国家法律受到追究的,立即取消其荣誉称号,且不得再参与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资格评选。

四、落实待遇

(一)用人单位每学年为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提供至少一次外出学习、培训机会,每年订购1~2种专业杂志,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二)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在选择教育科研课题项目和申请学科教育科研经费时优先安排。

(三)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可列席有关学术会议,可选聘为大足区教育系统职称评审、骨干教师认定、教师教育专家库成员。

(四)被评为大足区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的,区政府分别奖励给个人科研工作专项经费6000元、6000元、5000元。其中,第一次发放奖励科研经费的30%,剩余工作经费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分年度按比例发放;被评为大足区骨干教师的,经年度考核合格后,每年奖励科研工作经费600元;被命名为大足区名师工作室的,任期内每年奖励工作经费4万元。

(五)被评为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含市级学科教学名师)的,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一次性分别奖励科研工作经费10000元、10000元、8000元,第一次发放奖励补助经费的40%,剩余工作经费在任期内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者每年按比例发放;被评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的,任期内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者奖励科研工作经费1200元;被命名为市级名师工作室的,在任期内每年补助科研工作经费6万元。

在市级年度考核标准出台前,我区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含市级学科教学名师)参照区级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执行。

(六)名师工作室经费由所在单位单独核算,主要用于工作室开展教育科研、聘请专家授课、培训学习、成果奖励、日常办公等,由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按财经管理相关制度申报,经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执行。区教委定期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大足区名师年度考核评价量表

2.大足区名校长年度考核评价量表

3.大足区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评价量表

4.大足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评价量表

5.大足区名师工作室年度考核评价量表

抄 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

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11日印发

—       11     —

文件下载:

“三名”工程管理办法.doc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