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其解读修订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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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及其解读修订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防范遏制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拟修订《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及其解读,现就修订原则和具体删除、新增、修改的条款内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反馈意见请填写《征集意见表》(见附件3),并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及电话:贾宏,010-64464750。
附件:1.《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 2.《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3.征集意见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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