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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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4-07-16 02: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村、各企业,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批示要求,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及我镇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制定《全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坪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 28日   

 

全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市、县领导批示要求,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及镇内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关于印发全县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濉防办〔2023〕1号)文件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秉持“抓大防小、以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坚决纠治各行业领域突出火灾风险和直接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隐患问题,全面提升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和“小火亡人”事故,切实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持续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整治重点

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经营场所、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宾馆酒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文博单位、大型仓储物流、劳动密集型企业、改建出租的“厂中厂”“园中园”、老旧场所、无水小区、新领域新业态等16类重点场所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三合一”等低设防区域,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违规动火动焊、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瓶装液化气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火栓喷淋无水等9类情形。

三、任务分工

(一)生产经营住宿合用场所方面各村、各单位要深刻汲取合肥“4.7”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按照《濉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濉溪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濉安办〔2022〕2号)要求,紧盯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分隔、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铁栅栏等重点风险情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要主动履行监管责任。5月底前,对没有整改到位的,要逐一列出整改清单、倒排工期、挂表推进;对新发现的,要逐一登记造册,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姓名、建筑层数、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信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八条”刚性措施(见附件3);对住宿人员在10人及以上、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镇政府要挂牌督办,发动各行业部门群策群力共同解决。

(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方面结合县消安委办排查建立的高层建筑隐患清单:

1.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建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管理责任,聘请专业维保单位对小区自动消防设施、消防管网进行维护保养;对小区内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及电动车定时清理,安排物业人员考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对小区和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值班;

2.对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属地村或单位进行管理,单位不具备管理能力的,建议由建筑所属单位统一招标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

3.城建所、派出所、消防等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维护更新消防设施,畅通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加强消防常识宣传。

(三)改建出租的“厂中厂”“园中园”方面深刻汲取浙江武义“4.17”亡人火灾事故,重点组织排查整治“厂中厂”“园中园”,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包括厂房、仓储未经审批擅自分隔、出租,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擅自违规搭建,对存在两种以上业态的厂房、仓库,各村要逐一登记造册,摸清风险底数。

(四)老旧场所治理方面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老旧场所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升级,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警示标牌设立,治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问题。

(五)其他重点领域排查整治方面各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切实在攻坚行动期间发现一批、整改一批直接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各企业、中心校、民政、医院、城建、文体广站、安监等部门要对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部署所属单位开展消防自查,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核查,建立完善单位底数、隐患清单。城管部门按照《淮北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负责非机动车停放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处置房屋建筑、消防、电瓶车充电等安全隐患,消防救援部门要主动参与、主动对接、共同落实。动火焊割方面,各有关部门要严管严控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事前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理周围可燃物和现场监护,禁止营业期间动火,严禁转包给无资质的废品收购人员拆旧利旧。各行业部门要结合行业核查,督促提示单位落实动火审批手续、规范动火操作规程,及时履行报备手续。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4月30日前)。各村、各企业、各部门精准评估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出不放心区域、薄弱环节和最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和措施,召开会议专题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5月1日至9月20日)。各村、各企业、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逐家排查、建立台账、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三)工作总结(9月21日至9月30日)。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谋划下步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各村、各企业、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抓好实施。

(二)铁腕执法整治隐患。各企业、各部门要建强用好单位自查、行业排查、监督抽查、重点检查、专家检查“五查”机制。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投诉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行为。要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

各村、各企业、各成员单位攻坚行动方案请于5月1日前报镇安监办;5月份起,每月23日前报送工作小结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各有关行业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的,应及时填写《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附件2)并报镇安监办;9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附件:

1.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登记表

2.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

3.生产经营住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控八项措施

 

附件1

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场所类别

检查单位(家)

发现火灾隐患(条)

整改火灾隐患(条)

整改率

1

高层建筑

 

 

 

 

2

大型商业综合体

 

 

 

 

3

地下经营场所

 

 

 

 

4

医院

 

 

 

 

5

养老院

 

 

 

 

6

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

 

 

 

 

7

宾馆酒店

 

 

 

 

8

商场市场

 

 

 

 

9

公共娱乐场所

 

 

 

 

10

文博单位

 

 

 

 

11

大型仓储物流

 

 

 

 

12

劳动密集型企业

 

 

 

 

13

改建出租的“厂中厂”“园中园”

 

 

 

 

14

老旧场所

 

 

 

 

15

无水小区

 

 

 

 

16

新领域新业态

 

 

 

 

17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三合一”

 

 

 

 

附件2

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

 

单位名称: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序号

场所名称

地址

负责人

重大风险隐患情形

整改措施

整改期限

1

 

 

 

1.

2.

 

年 月 日

2

 

 

 

 

 

 

3

 

 

 

 

 

 

4

 

 

 

 

 

 

5

 

 

 

 

 

 

备注:重大风险隐患情形是指违规住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违规动火动焊、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瓶装液化气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火栓喷淋无水等9类重点整治情形。

附件3

生产经营住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

管控八项措施

 

一是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一律立即拆除。

二是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

三是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

四是一律不得在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或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是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一律责令限期搬离。

六是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在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是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的,一律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

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挂牌督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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