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强实验室:4S店销售合同有哪些“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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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强实验室:4S店销售合同有哪些“陷阱”?

2023-03-15 08: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新闻背景

除了房产之外,汽车是家庭的最二大支出。在买车时,如何避开合同“陷阱”,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是大家关心的话题。今天,浙江电视台《小强实验室》从实际案例出发,给大家讲讲,买车时如何避开合同“陷阱”?

实验视频

保时捷为何被浙江省消保委约谈?

杭州的魏女士在2021年1月在杭州西湖保时捷中心购买了一辆保时捷卡宴,落地价110.8万元。这辆车自购买后,一直故障不断。据魏女士介绍,截止2022年6月8日,她的保时捷卡宴已累计维修超过71天。

根据浙版新消法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全部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可以退换车。虽然保时捷同意魏女士退换车,但是要收取车辆折旧费23.9万元。然而,根据浙版新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得收取折旧费、使用补偿费等任何费用。虽经多次协商,但是保时捷坚持要求消费者支付车辆折旧费,坚决不执行浙版新消法。

2022年7月1日,浙江省消保委正式约谈保时捷,约谈人员有:浙江省消保委副秘书长韩志斌,浙江省消保委汽车专家汪英来,浙江省人大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约谈一开始,迫于压力,保时捷代表马上答应:全额退还杭州魏女士保时捷卡宴车款110.8万元。本次约谈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9万元。

不执行浙版新消法的底气

来源于购车格式合同条款

购车格式合同“陷阱”之一:异地仲裁

保时捷汽车销售合同第11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若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杭州消费者在杭州4S店买车,出现纠纷,却要到上海仲裁,这就是“异地仲裁”。去上海仲裁,将执行汽车三包国家法规,退换车要收取车辆折旧费。正常情况下,消费者在浙江4S店买车,将执行浙版新消法,退换车没有车辆折旧费。保时捷采取“异地仲裁”的目的,就是为了绕开浙版新消法。

购车格式合同“陷阱”之二:延误交车,不受约束。

购车格式合同“陷阱”之三:延误付款,巨额赔偿。

买保时捷,尾款迟付超过7天,保时捷可以卖了消费者的车,并且向消费者索要车价20%的违约金。

购车格式合同“陷阱”之四:车款永远不结清

保时捷销售合同规定,如车辆交付已完成且买方已付清价款的,则卖方应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抬头应与买方的名称一致,但卖方开具发票并不表示卖方确认买方已经付清价款。

购车格式合同“陷阱”之五:4S店完全免责

浙江省消保委汽车专家汪英来点评

如果真的走法律途径,浙江省消保委会支持消费者在杭州诉讼,这样,就解决了消费者去上海“异地仲裁”的问题。这次保时捷被浙江省消保委约谈,一方面是保时捷法务曲解了汽车三包浙江法规,另一方面是保时捷对浙江省相关部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出现了误判。

正因为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始终不变,所以,个别车企想通过销售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是不可能成功的。

中国文化讲究“德才兼备”,在我国经营,只有有道德底线、有良知的企业,才能走得更远,走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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