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林业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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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林业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4-04-10 09:5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前  言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从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强化部门预算支出责任、改善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以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江西省委《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8号)文件指示,按照《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绩〔2023〕1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围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体系,结合我局部门履职目标任务,采用财务核查、资料审查等方式开展本次绩效自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责职能

南昌市林业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单位,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地方性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林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市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市规划区内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科技推广、科普宣传等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草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上级开展国家和省级公益林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全市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开展沙化土地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精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地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负责对全市林区林业专用公路的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地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1)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12)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13)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地预算内投资、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全市林业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地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生态补偿工作。

(14)负责全市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推动林业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加强森林、草地、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保障南昌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森林资源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南昌特色自然生态保护体制。

(17)职责分工

①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

②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协调火灾扑救、调查评估和处理等工作。

2.部门组织架构

我局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地工作的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的统一领导;根据文件要求,我局本级内设办公室、造林绿化处(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处(南昌市林长办公室)、自然保护地管理处、灾害防治处、计划财务处、组织人事处7个职能科室;同时辖管市林业执法支队、南矶局、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市野保中心4个下属单位;各单位/科室根据职能要求,组织开展部门年度各项工作。

3.部门人员

我局本级及4个下属单位核定编制共122名,其中:行政编27个,事业编95个;截至2022年末实有人员130人,其中:政府机关人员3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人、非参公事业人员91人。

4.部门资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资产总额6416.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21.96万元,占比64.24%;非流动资产2294.34万元,占比35.76%(详见下表):

1         2022年度部门资产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资产类型

合计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1

南昌市林业局本级

829.79

260.63

1090.42

2

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

502.18

232.7

734.88

3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37

1511.17

1713.54

4

南昌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971.87

129.87

1101.74

5

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1615.75

159.97

1775.72

合计

4121.96

2294.34

6416.3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

2022年,我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打造发展优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造管并重、主责主业的工作思路,聚焦聚力“五个必须”主要任务,大力弘扬“脚上有土、心中有谱”的工作作风,在智慧林业、科技创新、资源保护、技术服务等方面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奋力推进南昌林业高质量发展。

2.当年部门工作任务

2022年,我局根据部门整体工作安排,紧紧围绕“率先‘作示范、勇争先’,再展英雄城雄姿,续写新的时代荣光”更高要求,推深做实林长制,进一步规范专职护林员队伍,推进林长办标准化建设,发挥林长制配套制度作用和强化林长制工作宣传;持续推进国土绿化,积极申报“国家森林乡村”,打造一批乡村绿化美化品牌;全面加强资源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常态化制度,提升林业法治工作水平;着力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提升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水平;筑牢防灾减灾安全防线,疫情蔓延形势得到有效遏制;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加快打通“两山”转换通道,让群众享受更多生态红利、绿色福利;切实加快林业改革创新,力争创造更多成功的“南昌经验”,引领全省进一步释放林业发展活力,提升林业经营水平。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我局结合部门职能,推动落实①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等工作。为木材安全、生态修复、景观重建和环境改善作出了重大贡献,增强了森林的生态防护功能;②危险性林业有害物防控白蚁防治林木良种基地抚育。进一步加强疫区和疫木管理,提升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水平;③林长制年度考核验收。推动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构建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④林草湿地样地调查。掌握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科学评价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质量和生态状况,为科学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林长制督查考核、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现林业草原国家公园“三位一体”高质量融合发展等提供决策支撑;⑤小微湿地修复示范点建设。示范和引领南昌市未来小微湿地的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⑥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认知、群众对林业外来入侵物种危害性的认识,展现南昌“宜居宜业、精致精美、人见人爱”的城市形象,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湿地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局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促进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8号)、《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洪发〔2019〕13号)等文件要求,开展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22年,我局进一步强化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按照财政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在时间节点内完成上年度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工作总结以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当年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下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等工作,汇总分析部门主要工作实施开展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进行改进,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2年我局收入决算总计13361.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171.7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6.12%;上年结转结余资金3190.2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3.88%。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00.77万元,占75.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4.80万元,占20.69%;事业收入74.32万元,占0.73%;其他收入291.83万元,占2.87%。

2022年我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1165.38万元。其中:

按支出性质划分:基本支出3982.72万元,占支出决算总额的35.67%;项目支出7182.66万元,占支出决算总额的64.33%。

按支出经济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177.21万元,占28.46%;商品和服务支出6229.49万元,占55.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5万元,占0.10%;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43.99万元,占2.18%;资本性支出1504.04万元,占13.47%。

2022年我局年末结转结余总额为2196.5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608.01万元,占73.21%;基本支出结转588.55万元,占26.79%。

2        2022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表

资金情况类别

金额

(万元)

决算收入

/

本年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700.7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104.80

事业收入

74.32

其他收入

291.83

小计

10171.72

年初结转和结余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0.00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3190.22

小计

3190.22

总计

13361.94

决算支出

按支出性质划分

基本支出

3982.72

项目支出

7182.66

本年支出合计

11165.38

年末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1608.01

基本支出结转

588.55

小计

2196.56

总计

13361.94

按支出经济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

3177.21

商品和服务支出

6229.4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65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243.99

资本性支出

1504.04

本年支出合计

11165.38

年末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1608.01

基本支出结转

588.55

小计

2196.56

总计

13361.94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1.数量方面

①人工造林面积(2.5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以2022年工作任务为导向,我局计划完成3800亩以上人工造林,实际完成3800亩人工造林,目标任务完成率100%。该指标得分2.5分。

②封山育林面积(1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以2022年工作任务为导向,我局计划完成300亩以上封山育林,实际完成300亩封山育林,目标任务完成率100%。该指标得分1分。

③森林火灾发生率(1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以2022年工作任务为导向,我局计划当年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5次/10万公顷内,实际森林火灾发生率为5次/10万公顷,符合当年预期。该指标得分1分。

④林长制年度考核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完成数(1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以2022年工作任务为导向,我局计划林长制年度考核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完成数达到100%,实际林长制年度考核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完成数为100%,目标任务完成率100%。该指标得分1分。

⑤退化林修复面积(2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以2022年工作任务为导向,我局计划完成15000亩以上退化林修复,实际完成15000亩退林修复,目标任务完成率100%。该指标得分2分。

⑥森林火灾受害率(1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以2022年工作任务为导向,我局计划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9‰内,实际森林火灾受害率为9‰,符合当年预期。该指标得分1分。

⑦危险性林业有害物防控白蚁防治(1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以2022年工作任务为导向,我局计划完成危险性林业有害物防控白蚁防治1项工作,实际完成危险性林业有害物防控白蚁防治1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率100%。该指标得分1分。

⑧林木良种基地抚育面积(1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以2022年工作任务为导向,我局计划完成500亩以上林木良种基地抚育,实际完成500亩林木良种基地抚育,目标任务完成率100%。该指标得分1分。

⑨林草湿地样地调查数量(1.5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以2022年工作任务为导向,我局计划完成80个以上林草湿地样地调查,实际完成80个林草湿地样地调查,目标任务完成率100%。该指标得分1.5分。

⑩完成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推进(2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以2022年工作任务为导向,我局计划推进4项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推进1项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监理、设备招标等3项工作未完成,目标任务完成率25%。该指标得分0分。

⑪小微湿地修复示范点数量(1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以2022年工作任务为导向,我局计划建设2个小微湿地修复示范点,实际完成2个小微湿地修复示范点建设,目标任务完成率100%。该指标得分1分。

⑫湿地宣传活动开展次数(1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以2022年工作任务为导向,我局计划开展5次以上湿地宣传活动,实际开展5次湿地宣传活动,目标任务完成率100%。该指标得分1分。

2.质量方面

①造林合格率(1.5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我局持续推进森林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植树造林等工作,造林合格率达90%,达到了“造林合格率≥90%”的任务目标。该指标得分1.5分。

②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事故0发生(2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2年我局持续加强森林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力防范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平稳度过森林防火敏感期和危险期,实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事故0发生”的任务目标。该指标得分2分。

③各类项目实施规范性(1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我局依据相关要求开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等各项工作,未发生实施不规范的情况。该指标得分1分。

④林长制年度考核验收评定合规性(1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切实推进林长制各项措施落细落实,林长制年度考核验收评定均按要求开展,达到“林长制年度考核验收评定合规性100%”任务目标。该指标得分1分。

⑤林地保有量保持稳定(1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我局统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管理,使林地保有量保持稳定,达到当年预期目标。该指标得分1分。

⑥危险性林业有害物防控成灾率(1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我局为进一步遏制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确保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在可控范围内,通过打孔注药等方式将危险性林业有害物防控成灾率控制在6.58%,达到了“危险性林业有害物防控成灾率≤6.58%”的任务目标。该指标得分1分。

⑦林草湿地调查样地调查监测准确率(1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全市启动森林、草地、湿地调查监测工作,同步完成公益林优化调整、自然保护地内森林属性因子变更、经营资料档案更新、湿地属性因子变更及国土三调年度变化图斑更新等工作。调查监测工作均圆满通过了省级和国家级检查验收,成果已应用到县区林长制综合考核,林草湿地调查样地调查监测准确率100%。该指标得分1分。

⑧林木良种抚育优良率(1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我局积极服务和指导全市造林绿化育苗用苗工作,为全市造林绿化用苗提供有力保障,组织实施南昌市林木良种选育推广项目,林木良种抚育优良率达到90%,达成“林木良种抚育优良率≥90%”的任务目标。该指标得分1分。

⑨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实施通过率(2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我局积极推进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实施通过率100%,达到“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实施通过率100%”的任务目标。该指标得分2分。

⑩小微湿地修复专家评审通过率(1.5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我局立足《湿地公约》关于湿地保护与城市发展理念,积极开展小微湿地试点修复工作,小微湿地修复专家评审通过率100%,达到了“小微湿地修复专家评审通过率100%”的任务目标。该指标得分1.5分。

⑪湿地宣传活动上稿率(1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2年我局积极开展“珍爱湿地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世界湿地日、“秀丽江西 大美湿地”摄影大赛等宣传活动/比赛,湿地宣传活动上稿率60%,达到了“湿地宣传活动上稿率≥60%”的任务目标。该指标得分1分。

3.时效方面

①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及时性(4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我局积极推进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林长制年度考核验收、退化林修复、危险性林业有害物防控白蚁防治等12项工作,实际及时开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林长制年度考核验收、退化林修复、危险性林业有害物防控白蚁防治等11项工作,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及时性91.67%,达到了“按期完成及时性≥90%”的任务目标。该指标得分4分。

②项目按期开工率(3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我局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林长制年度考核验收、退化林修复、危险性林业有害物防控白蚁防治等12项工作均及时开展,达到目标任务“项目按期开工率≥90%”的要求,基本达到预期目标。该指标得分3分。

4.成本方面

①成本控制率(3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我局全年预算金额为13361.9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金额为11165.38万元,实际支出金额未超出全年预算,成本控制率100%。该指标得分3分。

(二)履职效果情况 1.经济效益方面

①推动全市林业产业发展(4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2年我局大力发展油茶产业和林下经济,持续推进森林旅游和康养产业健康发展,将林业产业打造成推动乡村振兴和打通“两山”转换通道的示范产业,同时稳步推进林业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有力有序推进林业碳汇各项工作,南昌市2022年林业产值6.85亿元,增长8.0%,有效推进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该指标得分4分。

②降低森林火灾损失(3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2年我局坚持以科技赋能森林防火,积极运用无人机开展森林防火巡护,切实提高森林防火工作效率,同时完善市本级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对全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监控进行补盲,着力提升森林防火智能化防护水平,有效降低森林火灾损失。该指标得分3分。

2.社会效益方面

①切实维护林区安全稳定(2.5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我局积极开展“清风行动”、“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林业执法专项行动,有力打击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林区安全稳定。该指标得分2.5分。

②林业产业市场秩序规范化(3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2年,我局积极利用全市低海拔丘陵广布、交通便利、经济发达的巨大优势,大力发展以林下经济、苗木花卉基地、高产优质油茶培育、木竹加工等林业产业,为全市涉林企业间提供桥梁和纽带作用,搭建企业间交流的网络和信息平台。同时不断完善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制订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的约束机制,实现林业产业市场秩序规范化,达到了“林业产业市场秩序规范化≥90%”的任务目标。该指标得分3分。

③缓解当地就业压力(3.5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2年,我局以县区为单位组建了专职护林员队伍,大力开展专职护林员规范化建设,逐步将专职护林员队伍打造成集森林资源管护员、应急事件处置员、政策法律宣传员、林业技术推广员等于一体的基层林业守护队伍。同时,南昌市林下经济的林农达到6.96万人,当地就业压力得到有效缓解。该指标得分3.5分。

④提高社会公众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认知(2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我局在南昌市城区中选择条件适宜的中小学合作建立湿地生态科普学校(生态科普教育基地),通过营造湿地生境,开设湿地科普课程等行动开展科普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认知。该指标得分2分。

⑤提高群众对林业外来入侵物种危害性的认识(2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2年我局对全市涉松企业下发《森林植物检疫告知书》;通过微信公众号播放《告诉你有关松材线虫病的那些事儿》宣传视频,“国家防灾减灾日”在今日头条发布“预防虫病发生,守护绿色家园”的宣传推送,信息流达87万余次,同时开展危险性林业有害物防控宣传,有效提高大众支持和主动参与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自觉性和主动性。

3.生态效益方面

①有效保护森林资源(2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2年我局加强保护区内重要湿地入口和通道巡护值班值守,督促鄱阳湖沿线县区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劝导广大游客不得随意进入候鸟栖息区域,不得开车碾压裸露的湖床,不得破坏湿地生态,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该指标得分2分。

②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持续发挥(2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2年我局积极开展继续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以及林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持续推进湿地保护修复,试点开展小微湿地保护和利用示范建设,稳步提升全市湿地生态功能,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持续发挥。该指标得分2分。

③保护湿地生态环境(3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2年我局各管理站加大巡护频率,明确了巡护主体和责任人员,发挥管理站与社区管护人员协助巡护作用,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鸟类等野生动物现象;同时加大了湖区巡查力度,管控垂钓人员进入保护区垂钓,发现一起,劝退一起,有效保护湿地生态环境。该指标得分3分。

④保护全市越冬候鸟(4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2年我局通过“协议管湖”,对南矶湿地保护区内碟形湖实行围堰控水保水,全力修补被洪水冲毁的矮堤,修缮遭受损毁的闸门,确保子湖泊群在冬季更好地发挥水鸟栖息地的作用全力抗旱保水,为候鸟营造良好的栖息环境;通过对湖区湿地内水草长势进行人工干预,促进草的新旧更替和嫩草生长,为大雁、野鸭等提供更多食物来源;同时,在沿湖各地预留稻田、藕塘等作为白鹤等候鸟备选觅食栖息地。进一步保障全市越冬候鸟生活环境。该指标得分4分。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影响 1.可持续影响方面

①推动森林资源持续、健康、稳定发展(3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我局按照造精品、创特色、出亮点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山上造林工程,持续推进针、阔叶林,油茶“四化”等造林工程,强化对退化林、残次林、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病虫害除治迹地的改造和修复力度,大力开展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积极推行栽植或补植阔叶和彩叶树种为主的低产效林改造项目,深入开展森林抚育、封山育林等工程,不断调整森林结构,有效推动森林资源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该指标得分3分。

②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体系建设(4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2年我局在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体系建设中,存在部分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除治质量不高等情况发生;部分县区聘请第三方开展除治、普查、数据上报等工作,对于第三方工作质量未进行监督;同时各地在除治过程中普遍存在伐桩过高、疫木焚烧、枝丫清理不彻底等现象。该指标得分2分。

③建立长期有效机制(2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2年我局充分用好气垫船、无人机、“一体化”等巡护手段加强保护区管理,建立以“天、空、地”管护巡查保障体系。该指标得分2分。

2.满意度方面

①林区、周边群众满意度(10分)。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2年林区、周边群众满意度达到92%,达成“林区、周边群众满意度≥90%”的目标任务。该指标得分10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门预算完成率未达到100%

2022年我局全年预算批复13361.94万元,根据工作需求实际使用11165.38万元,部门预算完成率83.56%,未达到100%预算执行。主要由于部分资金尚未达到支付要求,导致资金未全部执行完全。

2.部分工作成效体现略有不足

一是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推进进度未达标。我局计划推进4项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推进1项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监理、设备招标等3项工作未完成,主要由于建筑安装工程、监理、设备招标等工作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导致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推进完成率25%。

二是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体系待完善。我局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体系建设中,存在部分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除治质量不高等情况发生,部分县区聘请第三方开展除治、普查、数据上报等工作,对于第三方工作质量未进行监督;同时各地在除治过程中普遍存在伐桩过高、疫木焚烧、枝丫清理不彻底等现象。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强化资金执行管理,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部门资金管理监控与资金拨付效率以及资金使用成效的平衡,完善资金管理程序,在保证资金使用合规、秉承高效发挥资金成效的同时,加强资金执行管理,在资金达到使用要求后,按照流程申请拨付资金,从而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2.加强部门工作管理,充分体现预期效益

一是我局将持续推进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恢复工程各项工作,及时了解建筑安装工程、监理、设备招标工作开展情况,督查落实工作进度滞后的原因,并根据原因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并按照方案执行,进一步强化统筹管理能力,做到各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提高项目整体实施时效。二是我局将持续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体系建设,在工作实施过程中,根据各项工作计划及时开展,跟进各项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对比各项工作要求,要求各乡镇落实主体责任,定期跟进第三方除治工作,督促后期监管、上报数据等相关工作,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亦达到工作任务的相关要求,提高整体工作质量。达到逐步提高效益达成情况,实现充分体现部门工作成效。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此次绩效自评,我局根据部门支出绩效评定指标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3.00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将呈送至南昌市财政局,我局将针对绩效报告中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自查整改,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同时按要求对报告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南昌市林业局          

202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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