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工地会议程序、会议的主要内容(议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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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次工地会议的主要内容(议程)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开工准备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例行程序及相关要求。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8)其他有关事项。 监理会议程序 1、工地例会程序 (1)工地例会的周期和具体时间、地点由第一次工地会议决定,应定期召开。 (2)工地例会的出席人员为第一次工地会议确定的各方人员,也可依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整,应在开会前通知到位。 (3)工地例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 (4)工地例会的主要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需要协商解决的问题; 6)其他有关事宜。 (5)工地例会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应在会议结束24小时之内分发至各方。 2、专题会议程序 (1)专题会议应针对项目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或管理方面等问题组织召开。 (2)专题会议的参加单位及人员应根据拟召开的专题会议内容确定,并事先通知到位。 (3)专题会议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 (4)专题会议召开前,项目监理部应就会议内容充分准备相关资料及数据,并制定会议议程。 (5)专题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于会议结束24小时之内分发至各方。 3、其他会议 (1)按照要求的人员、时间准时参加。 (2)参会人员做好记录。 (3)会后及时向相关关人员传达和安排会议内容和要求。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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