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菏泽4家公司,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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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菏泽4家公司,被查处...

2024-07-12 03:3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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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突出问题隐患,现公布今年以来查处的4起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提醒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吸取案例教训,强化安全意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案例1:2024年5月14日,定陶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某家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员工张某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违规从事焊接作业。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并依法立案调查。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并参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5月20日,成武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处置方案。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立案调查。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十条第二项,并参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0.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5月23日,郓城县随官屯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在对某某新型墙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员工陈某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违规从事电工作业。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并将该问题移交郓城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立案调查。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并参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5月31日,成武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某安装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员工陈某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违规从事焊接作业。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并依法立案调查。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并参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2.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菏泽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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