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关于印发《2023年度公租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2023年度公租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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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5月25日
附件1:建设局2023年度公租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 附件2:建设局2023年度公租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1 建设局2023年度公租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 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抽查时间 抽查方式 抽查内容及要求 1 公租房秩序检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2年第11号)
区建设局 公租房持有单位及运营公司 不低于50% 1次/半年 1至12月 现场检查 1.所有权人或委托经营单位是否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租房,不及时维修公租房,改变公租房性质、用途等行为; 2.申请人是否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 3.承租人是否存在转借、转租公租房,改变公租房用途,破坏或擅自装修公租房,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故连续6个月闲置公租房。
附件2 建设局2023年度公租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事项类别 抽查方式 抽查依据 是否开展联合抽查 1 公租房秩序检查 公租房持有单位及运营公司 1.所有权人或委托经营单位是否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租房,不及时维修公租房,改变公租房性质、用途等行为; 2.申请人是否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 3.承租人是否存在转借、转租公租房,改变公租房用途,破坏或擅自装修公租房,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故连续6个月闲置公租房。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2年第11号)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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