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关于印发《2023年度公租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2023年度公租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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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关于印发《2023年度公租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2023年度公租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2023-06-01 03:0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5月25日

附件1:建设局2023年度公租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

附件2:建设局2023年度公租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1

建设局2023年度公租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

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抽查时间

抽查方式

抽查内容及要求

1

公租房秩序检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2年第11号)

 

区建设局

公租房持有单位及运营公司

不低于50%

1次/半年

1至12月

现场检查

1.所有权人或委托经营单位是否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租房,不及时维修公租房,改变公租房性质、用途等行为;

2.申请人是否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

3.承租人是否存在转借、转租公租房,改变公租房用途,破坏或擅自装修公租房,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故连续6个月闲置公租房。

附件2

建设局2023年度公租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事项类别

抽查方式

抽查依据

是否开展联合抽查

1

公租房秩序检查

公租房持有单位及运营公司

1.所有权人或委托经营单位是否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租房,不及时维修公租房,改变公租房性质、用途等行为;

2.申请人是否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

3.承租人是否存在转借、转租公租房,改变公租房用途,破坏或擅自装修公租房,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故连续6个月闲置公租房。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2年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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