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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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瞪羚、独角兽企业等高成长企业培育工作,精准发现、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的高成长企业,即日起开展郑州高新区2023年度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和条件(一)瞪羚企业认定条件潜在瞪羚企业和瞪羚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定性指标潜在瞪羚企业和瞪羚企业入选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郑州高新区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企业无违法记录且未列入政策兑现负面清单。 (2)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5年。 (3)非烟草、铁路、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以及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企业。 (4)非大型央企、外企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 2.定量指标潜在瞪羚企业入选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上年度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上年度收入在5000万元-1亿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5%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上年度收入在1亿元-5亿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2)企业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瞪羚企业入选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5年,近四年每年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上一年度正增长; (2)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5年,近四年每年雇员总数不少于100人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上一年度正增长; (3)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且上一年度收入不低于5亿元,且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下降比例不超过10%); (4)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且上一年度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下降比例不超过10%)。 3.创新门槛指标潜在瞪羚企业入选需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至少拥有一项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或六项Ⅱ知识产权(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瞪羚企业入选需满足以下条件: 近四年平均科技活动投入强度(即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2.5%。 (二)独角兽企业认定标准1、通用标准(1)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智能传感器、网络安全、北斗应用、新材料等发展方向的企业。 (2)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郑州高新区,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企业无违法记录且未列入政策兑现负面清单。 (3)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十年,或传统产业的企业转型发展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其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的时间不超过十年,获得过私募投资且未上市。 2、分层标准(1)独角兽企业标准 企业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估值以企业最新一轮融资为依据),包括总部企业或区域总部(区域总部是指营业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10%以上且企业人数占企业总人数的10%以上的落地机构)。 (2)准独角兽企业标准 企业估值超过(含)1亿美元且成立或转型时间不超过五年,或企业估值超过(含)5亿美元且成立或转型时间在五年到十年之间(估值以企业最新一轮融资为依据),包括总部企业或区域总部(区域总部是指营业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20%以上且企业人数占企业总人数的20%以上的落地机构)。 (3)种子独角兽企业标准 企业估值超过(含)1亿人民币且成立时间不超过五年,或企业估值超过(含)5亿人民币且成立时间在五年到十年之间(估值以企业最新一轮融资为依据)。 二、申报材料要求(一)潜在瞪羚及瞪羚企业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2.近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企业成立时间不足四年的,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其中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证明材料若纳税申报表或审计报告中没有显示,请提供第三方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3.获得投资的协议及资金到位的相关证明; 4.按雇员总数申报瞪羚企业的,需提供近4年每年12月份带有公司总人数的社保缴纳回执,企业成立时间不足四年的,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社保缴纳回执; 5.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 (二)独角兽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2.经审计的企业近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企业成立时间不足四年的,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 3.获得投资的协议及资金到位的相关证明; 4.其他证明材料。 三、认定程序郑州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工作计划和目标,按照“申报、遴选、审议、公示和公布”流程,开展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工作。 (一)申报。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创新发展局每年发布瞪羚独角兽企业的申报通知,企业自评后,线上提交申报材料。 (二)遴选。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创新发展局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企业筛选和评价等工作,根据认定条件和认定要求,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三)审议。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形成拟认定名单,上报高新区党工委会议研究。 (四)公示。将拟认定名单在郑州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不低于5天。 (五)公布。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已审议后,认定名单在郑州高新区网站对外公开发布。 四、申报方式1.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采取“一年一申报、一年一认定”的方式进行遴选,认定当年有效。 2.登录https://www.cpegi.net/,进入系统平台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通过审核后完成申报。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8日(周五)24:00。 五、联系方式科技办公室联系电话:67992615、61662605,联系人:王 丽、王文静 梧桐园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培源,61286757 枫杨园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单佳炜,61315592 石佛园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天春,13525569597 双桥园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崔少峰,67127055 平台系统支持客服热线:400-056-5005 建议:附件是此次申报的答疑文档,建议企业有问题先看文档,还有其他问题的,请尽量在微信申报群咨询相关申报问题,我们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为大家及时解答申报问题。还未入群的企业请尽快联系所在园区的老师,加入微信群。 创新发展局 2023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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