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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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2024-07-11 08: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树立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担当作为的良好形象,现就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重申并严格执行以下工作纪律和规定。

一、严格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上下班作息考勤制度,严守各项工作纪律,不能按时到岗或中途离岗的,须按规定程序事先请假和报批。

2、严禁工作时间在微信、微博、QQ等发布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信息,严禁擅离职守、串岗闲聊、炒股追剧、网购网聊、玩游戏打牌、办私事等。

3、严肃会风会纪,严禁开会无故缺席、提前离场,会场交头接耳、打电话玩手机、影响会场秩序等。

二、严格请假报备制度

1、严格执行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因事请假须履行请假报批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请假外出。对不办理请假报批手续外出的行为,一律视为旷工。

2、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局系统副县级干部因公因私离开南昌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规范履行请假报批程序。

3、科级干部及科员一次请假三天以上,须经主要领导批准;一次请假一天以上,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一次请假半天以内,须经科室主要负责人批准(科室负责人请假半天由分管领导批准)。

三、严格工作汇报制度

1、凡涉及重要资金、人事、考核奖惩、群众诉求、领导调研、中央省市主流媒体报道等重大事项,均要及时汇报。

2、工作汇报必须实事求是、条理清晰、突出重点、语言简练,及时主动,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为工作决策提供参考。

3、在工作任务未圆满完成之前,不得以“一报了之”为借口推卸责任,或选择性报喜不报忧,必须善始善终一抓到底。

四、严格督查工作制度

1、对上级领导的批示及上级机关转来的批办件、督办件,以及局党委会和局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等及时进行督查。

2、重点围绕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中心任务和重要工作任务开展督查督办、及时反馈、跟踪问效,推动工作落实。

3、对机关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等作风建设开展效能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单位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加强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工作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请示、不汇报、不作为、不讲规矩、不守纪律,消极应付,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程序擅自行事等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指出、及时纠正。对造成重大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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