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拴绳狗被打死,法律上如何区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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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拴绳狗被打死,法律上如何区分责任?

2024-02-05 21: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男子疑因女儿被狗扑将狗打死,目前网传一段小区群内其与狗主人对质的信息,同时有爱宠人士到他家去堵他和孩子,并质问其女儿知不知道爸爸是坏人,这或许是人狗矛盾一次突出的体现了。

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老梁。

其实我之前有点不太想掺和现在这波狗争论了,不过看到这个事儿我还是想得聊聊,这个事儿可能是目前比较典型的一个事情了。

根据媒体报道,10月23日网曝贵州一男子在小区内手持铁锹将狗打死,据称是因为这狗扑他的女儿,所以他才把狗打死了。

当然有网友就质疑了,说这个狗是被他从天台上放出来的,当然也有说是有人放出来,没提是不是他,并传说有监控,但我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有什么监控,问这些声称有监控的网友也没得到回应。

另外一个讨论比较多的质疑是,爱宠人士认为这狗没有攻击行为,并称如果没有伤情就说明没有攻击,这个逻辑非常奇怪。另一个比较质疑比较多的点是据说这个男子打死狗之后又多打了四下还是六下,就认为这是虐。

那么目前网上流传一组微信群聊天截图,是狗主人跟这个男子对质的内容,但是我不确定这个内容的准确性,从目前这个微信群里的信息看,男子是指责狗攻击他的孩子,但是狗主人坚持认为这狗是被对方放出来的,并称这狗没有攻击性,说对方是杀人凶手,并且公布了对方的住址、肖像。

而该男子则是表态称小区里狗攻击他很多次,还有大型犬,因此他没忍住,说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两个人争论的焦点之一就是这狗有没有攻击,按照这个群里狗主人的说法,她认为狗会一跳一跳要抱抱,不确定这是不是对方描述的扑。

后续也有标注身份为警察的人出来说正在调查,但是显然没有对该男子进行羁押。

这里要说明一下,很多爱宠人士在转发这个聊天群的信息,但目前并没有官方媒体确认相关信息,我想经历过中电科事件的朋友应该都对聊天记录的可信度心里有数,目前这个信息就作为一个参考吧,真实性有待确认。

后续多家媒体介入报道,社区工作人员和派出所都陈述说是因为狗去扑男子的小孩,所以他把狗打死了,但是不确定他们是转述男子的说法还是已经有明确的结论性认定。

最离谱的是有所谓爱宠人士跑去堵这个男子和小孩,追着小孩质问知不知道他爸爸是好人还是坏人,并且扬言天天要来堵对方,还要找人蹲对方。

那现在很多网友也在质疑爱宠人士是行为,我个人认为这根本就是流氓。

但是咱们还是先分析一下法律关系,其实这个事儿还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可以串着把一些相关问题都说一下。

先说这个男子因为狗攻击女儿打狗,有人说是正当防卫,这肯定不是,除非这狗是被人指挥来咬他或他女儿。

那么有一种情况打狗是没有责任的,就是紧急避险,也就是说这狗如果正在扑咬,他有理由认为不予制止可能造成较大伤害,这时候把狗打死是没有责任的。

其实最近一些事件中,有些执法人员或者保安在驱逐应对犬只的时候也有这个问题,那么也是要看当时是否有足够的危险性,如果没有而伤害犬只其实是违法的。

所以具体到这个案子,我个人非常反对他回来打狗的做法,因为就算当时有危险性,他也是翻回头来才打的狗,这时候危险性已经消失了,他这个做法肯定是违法的。

那么具体他有什么责任,这个爱宠人士众说纷纭,但肯定不可能是故意杀人罪,就算爱宠人士拿狗当儿子,那这也不是人,目前认为宠物属于财产的一种,所以也就是个侵财案件,一般来说就是民事纠纷,赔偿道歉就可以了。

当然有人说这狗放天台被人诱骗出来的,我看有说盗窃的有说私闯民宅的,首先盗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他这个肯定不是,私闯民宅这个说法很有趣,我不太理解他们那边天台使用是属于私人的么?如果是公共场所肯定就不是民宅。

当然刑法有故意毁坏财物罪,但是这个一般要求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才能入罪,这狗据说是一条小柯基,我在网上查询价格也就是几百块钱,有的一千块钱的,但是根据规定是要5000元以上才能立案,所以数额较大肯定不够。

至于什么是其他严重情节目前没有特别明确,但我个人认为他这种因为邻里纠纷在公共场所打死狗恐怕很难算,这个严重情节不能说狗主人觉得严重就严重,要这么说那侵财案没有觉得不严重的,所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至少是偏低吧。

当然不排除有治安处罚可能,被处以拘留罚款的处罚也是有可能的,这个就看当地公安机关的认定了。

但是这也提醒,有些人因为某些原因对不栓绳的狗比较反感,但是如果去打去杀,首先民事上肯定是要赔偿的,刑事上同样有风险,如果这狗的价格比较高,超过五千元,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你这属于其他严重情节,还是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反过来就要说这个狗主人的问题了,这狗笼子到底在哪放着呢?如果是在天台这样的公共区域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谁允许你占用公共区域的?这是不符合正常的圈养或者栓养了。

而且有些地方是明确不允许在公共场所放置狗笼的,这如果存在跟遛狗不牵绳是一个性质,都是违法事项。

那么说这狗被人放出来,我没看到监控,但很明显这狗没拴着在公共区域活动,而且疑似扑路人,有些爱宠人士说没有伤情就是没扑,这个说法完全是混淆了损害结果和伤害行为,纯粹无理取闹,怎么我还得留下伤情才能证明它咬人么?

另外说这狗一跳一跳,那是你喜欢这狗,你不怕它,但是别人可能怕啊,对于怕狗的人来说就这个跳可能就是扑,所以这里也是提醒广大爱宠人士,最好看好自己的犬只,否则这狗出来有疑似攻击行为,我不需要了解它为什么出来以及它有什么生活习惯,出于紧急避险完全有可能击杀无责。

恕我直言,有些人遛狗不栓或者不按规定圈养,本身就是对狗不负责任,跟亲手杀狗也没什么区别了,要说打死狗的是凶手,那你就是幕后黑手。

另外很多爱宠人士现在的言行也有法律风险的,包括但不限于传播对方隐私,传播不实信息,辱骂对方等等,也包括狗主人本人。

如果存在微信群里展示对方住址、肖像,包括对对方进行辱骂,这个也是违法的,因为微信群属于公共场所,这个不是说你一对一给他发的,而且泄露对方隐私情况还是比较明显的,显然这是出于报复而不是维权必要手段,那么对方也可以起诉或者报警,能不能认定寻衅滋事罪不好说,但是治安处罚还是有可能的,尤其是如果传播范围比较广,转发量比较高的。

每次一说到这里就有人要掰扯,说对方做了什么什么我还不能骂几句么?前几天小慧君原来那个老板孙灏宇出来道歉,就是因为说小慧君有妇科病什么的,结果法院认定他侵权。

那么现在很多人说这狗是那个男子放出来的,有没有证据,监控到底有没有,没有的话人家如果告你手拿把攥。

所以再次提醒,就算对方有一些行为让你不满,但是要考虑表达的场合和措辞,否则也有法律风险。

最离谱的就是这个跑去堵人的爱宠人士,这个言辞和行为我个人认为至少是构成治安扰序了,另外他不是扬言说找人来堵对方么?我有理由怀疑他是不是有涉黑涉恶的嫌疑,反正正常情况我是找不到人去堵谁的,我建议当地警方考虑调查一下他那几个兄弟都是什么人。

最后我想说一下,最近这一波关于狗的争论,我看了半天觉得特别莫名其妙,比如说有人非坚持存在大范围的捕杀,我可以明确表态,如果存在大面积不做区分捕杀我是坚决反对的,执法范围仅限于违法饲养行为,紧急避险仅限于危险存在场景,就算是要对流浪狗进行无害化处理也是由执法部门进行的,直接当场打死除非这狗有病或者正在攻击市民。

但是目前看只有个别两起保安打死流浪狗的情况,整体上并不存在大范围捕杀,网上很多爆料只是有狗被执法部门执法,这都是有依据的,比如说你遛狗不栓侵扰四邻,那这本来就是违反法规的,再比如说你这狗无证或者是禁养犬种,以前没抓只不过是因为没发现或者执法不严格。

最荒唐的有一个我看说他们家狗老了,老了是不是禁养犬?老了你为什么遛狗不栓?警察上门执法你说这狗走不动路,怎么你遛的时候就能走的动呢?现在严格执法没毛病啊,这有什么可掰扯的?到目前为止哪个地方禁养名录是在罗威纳事件之后变更的?

还有说什么丢人丢到国外去了,似乎有挟洋自重的嫌疑,包括一些明星出来发声,我其实不理解他们呼吁停止一场不存在的捕杀是什么情况。说了半天哪条狗是因为公安部门或者城管部门执法死亡的?到目前为止这次执法有没有出现安乐死的案例?

我在公开报道里没有看到这个情况,有明确情况的话欢迎补充,如果真存在全国范围的捕杀,这也半个月了,咱们捕杀效率没这么低吧?

但我得承认,确实因为之前罗威纳咬伤女童事件,人狗矛盾可以说是出现了一个爆发,一方面是公共舆论对不文明养犬的清算式批判,另一方面执法部门也在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这两者某种程度上形成一种呼应,确实有一些过激的表达和反应,甚至有些虐待动物的人也趁机跃跃欲试,也让很多爱宠人士的压力比较大,我看到很多爱宠人士的发言也是比较担心。

但恕我直言,这个事儿爆发虽然是因为罗威纳事件,但实际上积累的问题可以说是由来已久了,只不过由于这件事作为一个出口。

我记得在2011年的时候,当时通州发生一起拦车抢狗事件,应该是比较早的爱宠人士集体在公众视野亮相,那时候社会舆论和执法部门普遍是比较宽容的,当时很多人认为爱狗说是有爱心,说明这群人善良文明,虽然当时也有反对的声音,但当时是比较弱的。尽管高速拦车是非常危险而且违法的,但是当时并没有追究爱宠人士的责任,后续社会各界还协调安置犬只。

但是后续很多爱宠人士的行为让人大跌眼镜,内讧什么的就不说了,拦车抢狗已经不新鲜了,后续有人半夜冲到狗场抢狗,现实中爱宠人士跟普通公众发生矛盾冲突的越来越多,甚至还发生过动物保护人士找错虐猫凶手,强迫对方吃猫屎被判刑的案件。

那么现在这些爱宠人士,恕我直言公众形象并不好,他们在线上攻击辱骂他人,诅咒被狗咬伤人员的家属,对不文明养宠行为视而不见,反而制造了很多谣言来试图对抗执法和公众批评,把对动物的喜爱凌驾于对人的尊重。

结果最近几年又发生过拦车抢狗,批评的声音明显多起来了,警方执法也逐渐严格起来了,我想爱宠人士应该也有所体会。

我想提醒爱宠人士,你们对动物的喜爱并不是天然文明的,是要通过你们的行为构建文明的,公众和社会对于你们的偏好没有必须支持的义务,如果你们能证明爱猫爱狗是文明人的做法,那么才能得到更多的支持和理解。

但如果你们给公众的印象是爱宠人士就是不讲理不顾公共利益,强迫别人也爱动物,爱会线上骂人线下堵门撒泼耍赖,甚至会造谣扯谎混淆视听,那么爱宠本身就不是文明的代表,甚至可能是不文明的代表。

现在有很多人觉得爱宠人士就是一群流氓了,我觉得就算没有彻底形成这种印象,至少也进入到一个临界点了。

就在今年8月,四川就发生一名牵狗女子在电梯里,因为对方让她把狗牵开就跟人发生争执后,追出电梯与人冲突,还把对方给咬了,事后还编造谎言甚至污蔑警察,最后被警方行政拘留,请问她那一点展示出爱宠人士的善良文明了?

她还把对方给咬了,我当时真是觉得匪夷所思啊,狗都没咬你去咬,那以后我碰上牵狗的人是不是除了防狗还要防人啊?是不是光狗戴嘴套都不能保障安全了?

我想问的是,这些爱宠人士们每每撂狠话攻击虐猫虐狗,你们有分出哪怕十分之一的力量来自我反省自我批评这些不文明的爱宠行为么?你们对遛狗不栓有过这个力度的批评么?你们对纵犬伤人有过这个力度的批评么?

一次你说是个别,两次你说是少数,三次四次怎么说?那么爱宠人士做出的不文明行为有多少?你去看看有多少次遛狗不栓导致的伤害案就知道了。

爱宠群体对这种不文明的反应又是什么,如果说看到伤害宠物就怒发冲冠,对自身群体伤害社会公众的行为就轻描淡写淡然处之,怎么能让人觉得爱宠是一种文明的做法呢?怎么能让人觉得爱宠人群是一个文明的群体呢?

你们要知道,相比起个别变态神经虐猫虐狗,爱宠人士积累的不文明行为和对公众造成的伤害才是会让宠物的生存空间更加狭窄的,甚至反过来刺激部分极端行为。

想让宠物更好生活的前提,是让不养宠物的人不被打扰。

我个人非常反对毫无必要的伤害小动物,但是我的态度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么多明星出来呼吁,那么多爱宠人士内外联络,但爱心这张牌逐渐失效了,现在这个舆情大家应该也看得到,不是有个别人讨厌小动物,而是有很多人讨厌你们,讨厌你们中的一些人的不文明行为,这种讨厌最后就会由你们最爱的小动物来承担,而追根溯源恰恰是你们中的某些人造成的。

如果说你们真的想让宠物得到更好的生存环境和舆论环境,你们好好想想像现在这样搞对抗是不是真的有用,想想你们撂的狠话、发出的诅咒是不是真的有用,想想编造谣言在网上抬杠是不是真的有用,想想那些被你们中某些人引为外援的境外人士是否真能帮助你们?

或许你们可以考虑一下对你们中的某些人的不文明行为下手谴责和制止,或许你们可以考虑如何配合现有的执法行动而不是对抗,或许你们可以考虑成为维护爱宠和非爱宠人群边界的屏障,或许你们可以考虑用爱宠的力量来为这个社会的秩序做出更多努力,让更多人相信爱宠人群是一个文明的人群,你们可以考虑考虑,至于怎么选,可能决定了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这些宠物的命运。

考虑考虑吧。

以上就是我对宠物狗被打死问题的一个分享,个人浅见难免疏漏,也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小伙儿伴在评论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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