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企业职工去世后领不到丧葬费,是真的?其抚恤金能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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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企业职工去世后领不到丧葬费,是真的?其抚恤金能领多少?

2023-10-17 12:0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原标题:部分企业职工去世后领不到丧葬费,是真的?其抚恤金能领多少?

是真的。部分企业职工去世后除了领2笔钱外,领不到丧葬费,什么情况呢?其丧葬抚恤金怎么领取呢?看懂的请注意收藏。

众所周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家属可以一次性申请丧葬抚恤金,又称为遗属待遇,体现国家对工作人员去世后其亲属一份关怀、安慰和照顾。经查证,企业职工去世后,正常情况下,可以领取三笔钱,第一笔钱是丧葬费;第二笔钱是抚恤金;第三笔钱是个人账户余额。但是为了防止,有的人钻政策空子,超额享受一次性丧葬抚恤金待遇,对此,从政策层面上,特此设置部分企业职工不得享受丧葬费这笔钱。

哪些企业职工去世后领不到丧葬费?

主要是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企业职工,包括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21年9月起,我国丧葬抚恤金政策发生一次大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次统一政策口径和发放标准,在制度上保障了企业职工参保人员及其遗属的合法权益。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丧葬费为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第五条规定,在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抚恤金发放月数为3个月。所以说,从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应该享受2个月的丧葬费和3个月的抚恤金,也就是说保底5个月待遇。

实际上,不是这回事,有些时候也要特事特办,比如社保参保地在安徽,缴费3个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只有几百元,去世后,根据暂行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享受2个月的丧葬费,也就是7170元;享受3个月的抚恤金,也就是10755元,合计领取17925元。按这样算的话,个人临时缴费去世后,用几百元缴费换来了17925元的遗属待遇,明眼看国家是吃大亏了,社保基金白白流失了。对此人社部第六条特意规定,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其遗属待遇标准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及时堵住了临时账户人员去世后其亲属不当领取丧葬抚恤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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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其遗属待遇怎么领取?

根据政策规定,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其中个人缴费之和含个人账户利息。对于企业职工去世后,我们业务经办系统有三笔钱可以发给其亲属,分别是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抚恤金。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为什么没有丧葬费呢?到底能领取多少遗属待遇呢?为了便于大家对政策理解,我举一个例子进行解读:假设社保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企业职工去世,参保地在安徽,其社保个人账户余额4500元。换句话说,个人缴费之和为4500元,根据政策规定,其丧葬费和抚恤金之和不得超过4500元,这意味着丧葬费为0,其抚恤金为4500元。其亲属可以领取2笔钱,一笔是个人账户余额4500元;另一笔是抚恤金4500元。

总之,企业职工去世后,丧葬费和抚恤金待遇同样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缴费年限不足5年,按个人缴费之和确定其抚恤金待遇;超过5年的,按缴费年限和退休年限来确定其丧葬费和抚恤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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