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关于道路救援,你还需要了解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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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关于道路救援,你还需要了解这些

2024-01-11 14: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案例简介

5月某天,丁某驾车在高速路段行驶时,车辆发生抛锚。丁某想到投保车险时保险公司告知有道路救援服务,立即拨打客服电话要求施救。客服了解车辆位于高速路段后,指导丁某先向高速交警报警,由其安排将车拖下高速后,保险公司才能进一步施救,丁某对此十分不解。

二、案例分析

高速公路属于封闭运营公路,车流量大,车速快,车辆救援风险高、难度大,一旦操作失当,不仅会扩大车辆损失,导致故障升级,还有可能会引发其它更严重的事故,社会救援车辆严禁擅自上高速拖车。案例中丁某的车位于高速路段,需先由高速交警安排将车拖下高速后,保险公司才能进一步施救。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考虑到高速公路封闭运行等特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统筹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主要由其建立的专职救援队伍承担。

2020年全国车险综合改革后,车险商业险新增了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即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后可以投保道路救援、安全检测、代驾、代为送检增值服务。道路救援服务范围为救援车辆可通行的道路,但不包括高速公路、隧道、大桥、高架道路、非车辆行驶道路以及政府部门规定限制第三方救援公司开展道路救援活动的道路。沙漠、沼泽、海滩、河道、田地等非车辆正常行驶的道路也不属于救援服务范围内。

《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第一章道路救援服务服务特约条款,第四条责任免除:(一)根据所在地法律法规、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无法开展相关服务项目的情形; (二)送油、更换轮胎等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油料、防冻液、配件、辅料等材料费用;(注:因当地政策要求无法提供桶装送油的除外)(三)被保险人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

三、消费提示

为避免案例中丁先生的情况,在此,小常保提醒广大车主注意:

1、车辆出行前要做好各项检查,避免出现半路抛锚现象。一旦车辆遇到故障,要保持冷静,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尽量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2、如果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除了按照上述操作外,还需将警告标志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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