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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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4-01-29 06: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河东新区东平中路2号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2317728

职能职责

第一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遂宁市机构改革方案》(川委厅〔2018〕80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的实施意见》(遂委办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简称"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是遂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指导实施政务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

(二)组织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构建高效、便民的审批服务工作机制,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提高审批效能。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市直部门(单位)进驻和授权委托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

(三)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负责统筹政务服务事项联合办理工作,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并组织实施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

(四)研究拟订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建设资源的调配,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数字认证相关工作。指导市直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行。负责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市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规范和考核体系。引导和推动大数据研究应用工作,统筹推进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共享开放。

(六)牵头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拟订全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牵头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统筹协调、论证评估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市直园区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电子政务建设与门户网站建设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有关"放管服"改革职责分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负责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 审批服务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承担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审批服务便民化体制机制改革并督导落实,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

2.有关信息化建设、智慧城市建设职责分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产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具体负责涉及信息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信息化的相关工作。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牵头负责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牵头负责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统筹协调、论证评估和监督管理工作。

单位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 黄海果:主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佳:分管政务服务监管科和重大项目服务专区。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益平:分管党建、干部人事工作、队伍建设、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意识形态、统战宣传思想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普法依法治理。负责机关日常管理、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后勤保障、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群团等工作。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三化”建设、服务效能监管、“一网通办”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审批制度改革科。承担分管领域“一岗双责”领导责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柏 棣:分管电子政务建设、智慧城市建设、政府信息化项目、“新基建”投资项目、数字政府、数字乡村及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管理。负责大数据发展规划管理、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经济人才培养相关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统筹监督管理。分管电子政务管理科、大数据管理科,联系遂宁数字经济研究院业务工作。承担分管领域“一岗双责”领导责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大数据中心主任 侯晓辉:主持市大数据中心全面工作,协助负责“一网通办”工作。负责政务公开、遂宁数字经济研究院管理考核和财务监管。分管政府数据、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汇聚整合、大数据应用分析、共享开放和融合应用、政务云资源调配监管等工作。承担市本级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疫情防控平台、经济大数据平台、协同办公平台等应用系统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负责提供政务服务大数据服务,承担市级政务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工程建设审批等系统市级运行保障维护。负责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具体事务,负责网络意识形态、疫情防控大数据支撑等工作。承担分管领域“一岗双责”领导责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安全、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群团、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保密、信息、绩效管理、信访、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培训、职业健康、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审批制度改革科。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工作,拟订全市“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同开展市级部门(单位)审批服务事项的清理、公示和动态调整。组织开展市级跨部门跨层级事项联合办理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市级部门(单位)精简入驻窗口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和申请材料。指导县(市、区)、市直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的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三)政务服务监管科。拟订全市政务服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监督指导全市政务服务大厅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推行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监督、考核集中纳入市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工作。受理企业群众对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行为与服务质效的投诉、举报。指导县(市、区)、市直园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

(四)电子政务管理科。指导市直部门电子政务建设运行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具体负责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化建设项目,组织论证评估和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协调指导相关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利用,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牵头负责市级政务云、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管理。负责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五)大数据管理科。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大数据和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贯彻落实数字产业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拟订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和考核体系。指导协调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大数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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