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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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公告

2024-05-23 15: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夹府公〔2019〕2号

 

公   告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川府民政〔2019〕7号),同意夹江县漹城镇等22个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行政区划调整后,夹江县现辖7个镇2个街道。现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撤销漹城镇,设立漹城街道,以原漹城镇牌坊社区、和平桥社区、新华社区、城东社区、工农社区、云吟村所属行政区域为漹城街道的行政区域,漹城街道办事处驻迎春南路58号。

撤销界牌镇,设立青衣街道,以原界牌镇和原漹城镇千佛社区、迎春社区、滨江社区、在古社区所属行政区域为青衣街道的行政区域,青衣街道办事处驻迎恩路251号。

将原漹城镇漹江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黄土镇管辖,黄土镇人民政府驻瓷镇路482号。

撤销青州乡、梧凤乡和土门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新场镇管辖,新场镇人民政府驻丹霞路1号。

撤销永青乡和三洞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吴场镇管辖,吴场镇人民政府驻金牛街65号。

撤销甘霖镇和顺河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甘江镇管辖,甘江镇人民政府驻紫云街102号。

撤销南安乡、龙沱乡和迎江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木城镇管辖,木城镇人民政府驻下街138号。

撤销麻柳乡和歇马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华头镇管辖,华头镇人民政府驻滨河街4号。

撤销马村乡和中兴镇,设立马村镇,以原马村乡和原中兴镇所属行政区域为马村镇的行政区域,马村镇人民政府驻马村街17号。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原则上原有相关证照继续有效,确需更换的,由证照持有人到原颁证机构就近免费更换。本着就近、便捷的原则,已撤销乡镇的原便民服务中心保留作为便民服务点,继续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     特此公告。

 

 

                           夹江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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