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鸭子河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划确认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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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鸭子河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划确认的公示

2024-05-23 15:3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19年4月25日,经广汉市十八届人民政府常务会第46次会议审议,拟同意四川鸭子河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划确认方案。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对四川鸭子河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划确认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或来访,对四川鸭子河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确认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一、公示日期

2019年5月5日—5月13日

二、公示内容

四川鸭子河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广汉市中部,是以内陆湿地生态系统为保护对象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保护区于2007年9月经市人民政府(广府发〔2007〕22号文件)批准成立,保护区总面积6322公顷,其中河道内面积438公顷,外围保护带5884公顷。

由于四川鸭子河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原划定区域范围河道以外的部分与广汉市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及鸭子河北岸的西高、新平、北外、和兴等乡镇部分高度甚至完全重合,河道以内部分与广汉市三星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三星堆遗址保护范围部分重合,且存在西成高铁、三星堆大桥、金雁湖大桥和金雁泄洪阀等重要干道(包括拟建的天府大道北延线),为更好地开展保护区保护工作,让保护管理工作更有针对性,拟对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划进行调整。

按照申报方案,四川鸭子河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后面积为511.83公顷,保护区功能区划分为核心区和实验区两个区域,取消原外围保护区,调整后核心区面积为136.57公顷,核心区占保护区总面积的26.68%,即三星堆大桥上游拦水坝至成德大道下游200米处。实验区位于核心区的外侧,面积为375.26公顷,实验区占保护区面积的73.32%,共三部分即原三星堆大桥拦水坝至成绵高速鸭子河大桥上游200处;以保护区西北广汉市与什邡市交界处500米高程为起点,沿河道向东南成德大道鸭子河桥下游200米处的主河道范围;核心区与河流两侧公路之间50米范围。

此次保护区调整后原保护区内的主要保护对象的栖息环境并未发生改变,保护区自身的管理建设仍保持连续性、完整性,生态系统功能依然稳定,保护区质量得到提高。现按照相关规定对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划确认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将按照相关程序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审。

三、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838)5302900  5222121(传真)

邮件:[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广汉市长沙路西四段三号广汉市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618300

附件:1.鸭子河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调整前)

          2.鸭子河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调整后)

 

鸭子河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调整前).docx

鸭子河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调整后).docx

 

广汉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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