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发挥通报力量 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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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发挥通报力量 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2024-01-05 11:4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在社区组织学习园博社区违规发放补贴问题的通报后,我就对照检查,认识到这几年来我所领取的计生宣教工作补贴不符合规定,心里很不自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我决定主动退缴领取的补贴……”

  今年8月,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纪委办公室来了一名特殊的“访客”,这名社区工作人员不是来汇报工作,也不是来反映他人问题,而是来主动退缴社区违规发放的工作补贴数万元。

  这是集美区注重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发挥通报震慑警醒作用的生动一例。

  近年来,集美区纪委不断强化警示教育、警示震慑的作用,集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刘琦龙在多个场合一再强调要加大案件通报的力度,充分发挥通报的力量,及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敲山震虎”,让干部群众看到纪检监察机关惩腐肃纪的力度和决心。

  据悉,区纪委注重聚焦问题重点,明确适用情形,分类通报抓典型,进一步推动违纪案件通报曝光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彰显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的决心。在内容范围上,重点通报违反六大纪律、民生帮扶领域腐败、涉黑涉恶案件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教育意义的违纪案件,用身边事警醒教育身边人,有力震慑违纪行为。2017年以来,先后下发典型案例通报20批次,涉及案件23起,单位15家,通报曝光77人次。

  “我们始终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留情面。所有通报材料必须将违纪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主要违纪事实、处理结果阐述清楚,同时还要分析案发的原因和应汲取的教训,包括被查处人的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等,切实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不袒护’。”对于通报的“标准”,集美区纪委相关负责人如此表示。

  与此同时,集美区还注重通报曝光的政治性和社会效应,在通报曝光范围、方式和内容上严格把关,除通过文件内部通报外,还根据案件实际,探索结合新闻宣传的形式,通过报刊、网站、新媒体等方式公开曝光,组织各级党组织及时学习研讨、做到举一反三,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对通报内容入脑入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树立党纪意识、认真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此外,紧盯年节假期,对“不收手、不知止”的快查快办并予以通报曝光,借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起到“通报曝光一起,教育震慑一片”的效果,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除加大违纪典型通报曝光力度外,还需持续强化责任追究。下一步,集美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将严格执纪、强化监督,对干部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快查严处,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而不查处或查处力度不够、该通报曝光而未通报曝光的,将严肃予以追责问责,持续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浓厚氛围。(集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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