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工作指引(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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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工作指引(2021年版)

2024-07-11 03: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3. 确定推荐对象。

(1)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规定的“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的推荐标准,确定符合标准的少先队员人选。

(2)召开中队委员会提出推荐对象。会议程序为:

拟推荐对象汇报个人简历、学习及工作情况,谈对团组织的认识,表达入团的愿望及动机;

培养联系人报告拟推荐对象的情况及自己的意见;

听取其他队员、辅导员对拟推荐对象的意见;

与会队委就拟推荐对象是否符合推荐条件进行讨论,由中队委员会报告对拟推荐对象的审议意见;

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中队委员的半数。

中队委员会讨论两个以上少先队员作为推荐对象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3)对提出的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中队委员会提出推荐对象后,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提交大队委员会

公示无异议后,中队委员会填写推荐表,报大队委员会。

(5)大队委员会审议

大队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集体审议,表决决定。审议的主要内容有:是否符合推荐为团的拟发展对象的条件,推荐手续是否完备等。

根据审议结果,形成推荐报告,向具有发展团员审批权限的团组织推荐,并通知中队委员会。

4. 确定为团的发展对象。

中学团组织对少先队大队委员会上报的推荐报告,要在两个月内预审。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大队委员会,确定团的发展对象。

经少先队组织推荐的拟发展对象,经团组织批准,可直接确定为团的发展对象。

5. 按照团组织要求统一履行新团员接收程序。

三、实施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切实履行全团带队政治责任,加强对推优入团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年满14周岁申请入团要求。县级团委、少工委要摸清辖区内推优入团工作基本情况,靠前指挥,帮助中学少先队组织认真规范做好推优入团工作,逐步实现全覆盖。2021、2022年实现年满14周岁、未满15周岁的新入团团员中,经少先队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团的比例分别不低于70%、90%。学校推优入团工作情况要纳入“红领巾奖章”集体星级章评定、“优秀少先队集体”荣誉评选考察内容。

2.中学少先队组织要从严把关,按照规定程序真正选拔一批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行、综合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少先队员成为推荐对象。

3.对经过推优入团的成为团的发展对象的,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

“智慧团建”系统推优入团记载操作指南

重点记载初中已满14周岁未满15周岁的少先队员是否经少先队推优加入共青团组织。

1.团支部管理员点击“团内激励-入团激励”菜单,界面默认为本支部团员列表及基本信息。

2.可选择单独或批量记载。如单独记载,则逐一在每名团员“是否经少先队推优入团”列的下拉菜单中进行勾选;如选择批量记载,则先勾选团员,再点击“批量记录”按钮进行相应操作。

3.记载完成后,须由直属上级团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效。团支部管理员可在“上级认证”列查看审核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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