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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历史遗留存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5日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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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业企业、建设单位: 2021年6月15日,市住建局启动了历史遗留存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清退工作。截至目前,仍有未退款项(详见附件3)。为加快推动该项工作落实,现再次对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还条件 历年已完工的项目且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缴费单位可以进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 二、相关材料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申请表、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缴费凭证(若找不到,可与市住建局计财科联系查找)、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退还程序 准备退费资料(一式四份),经市住建、劳动监察分别审核后,在市住建局网站公示15日,公示期内未收到拖欠工资投诉的,自公示期满2个工作日进行退还。 请相关企业抓紧时间到我局办理退还事宜。 联系电话:市场科 0473-6922157 计财科 0473-6987728 附件: 1.附件1: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申请表.doc 2.附件2:承诺书.docx 3.附件3:截止目前未退农民工保证金明细(2).xlsx 2024年1月25日 【大中小】 【打印】 【关闭】上一条: 下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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