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滞拨闲置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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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滞拨闲置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2024-05-10 14:4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财农〔2021〕131号)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滞拨闲置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下称专项整治)。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重要讲话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委、省纪委监委关于一体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聚焦因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滞拨闲置等突出问题,围绕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全面排查和整治存在的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管理不规范问题,全面改进和提升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完善相关体制机制,确保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依法依规、及时高效直达农民手中,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整治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善于找问题、攻难点,及时发现解决制约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坚持统筹结合。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与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结合,与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资金监管等财政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注重实效。三是坚持分工协作。财政局牵头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县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包括纳入“一卡通”发放管理的2019-2020年中央、省、市、县各类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管理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情况,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之前年度。

(二)整治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以检查、清理、纠正和规范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滞拨闲置问题为重点,推动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及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滞拨闲置等相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主要是“七个是否到位”:

1.资金下达是否及时到位。中央、省、市级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下达后,是否及时通知涉农主管部门,是否及时研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报财政部门;

2.资金打卡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存在职责不清、协调不畅、工作不力等,导致资金滞拨的问题;

3.惠农“一卡通”管理执行是否到位。按规定应纳入“一卡通”发放的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有没有纳入管理,通过县级“一卡通”统一打卡发放的资金有没有按规定执行,包括发放现金、“二次分配”、通过其他渠道打卡等;

4.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监管是否到位。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是否使用闲置,监管工作是否存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情况,是否存在该发放的未及时发放,该清理的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5.杜绝和防止“以拨作支”是否到位。惠农“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是否存在违规拨付到财政专户、部门基本户、乡镇账户等问题;

6.落实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是否到位。有无违规将资金存放部门自有账户、村级账户、个人账户及其他情形,脱离财政监管等问题;

7.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是否移送到位。对专项检查、专项审计、随机抽查和群众举报反映涉及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在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是否及时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是否存在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等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3月12日前)。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县专项整治工作。

(二)县级自查阶段(3月20日前)。根据省财政厅皖财农〔2021〕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级自查阶段同步开展全面自查和县级重点检查。

1、自查核对。县农业农村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扶贫局、卫健委、退伍军人事务局、应急局、住建局、发改委、医保局、残联、林业局、组织部、教体局等相关部门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全面检查本部门2019、2020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与县财政局相关股室核对填制报表(附件2),于3月17日前将自查报告及报表(附件表2-3)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县财政局农业股。

2、重点检查。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扶贫局、卫健委、退伍军人事务局、应急局、住建局、发改委、医保局、残联、林业局、组织部、教体局等部门组成重点检查工作组,围绕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内容,结合我县实际,随机抽查每类补助项目部分农户。对自查走过场、到村到户摸排不到位、发现问题未整改的予以重点关注。检查组上户核查时,各镇安排人员积极配合。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镇、县直相关部门要立行立改,及时清退、追缴问题资金,深挖问题线索,严肃处理问责,并全面做好迎接省级抽查各项准备工作。

(三)整改规范阶段(4月21日—4月30日)。省财政厅会同相关涉农主管部门,全面梳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组织各地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体制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落实举措,提升政治站位,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从群众最关切、最强烈、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入手,安排精干力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扎实务实高效地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二)压实责任,注重协调配合。财政部门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级涉农主管部门是本部门的预算执行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本部门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各镇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划,统筹推动本镇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上下联动,抓好整改落实。财政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认真做好数据汇总、问题处理、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等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群众举报。县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归口管理的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常态化跟踪监督,在政府门户网站要将“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涉及的政策规定向社会公布。镇、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就地就近管理优势,常态化加强对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滞拨闲置等问题。

(四)严肃查处,确保整治实效。按照省委、省纪委监委扎实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部署要求,以严肃的纪律、严实的作风,做到真查实改,推深做实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杜绝走过场、发现问题线索隐瞒不报等行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好专项整治与相关工作衔接,防止重复检查,增加基层负担。注重根本性、长远性制度建设,推动完善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专项整治发现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要依规依法严肃处理;涉及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附件1:惠农“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基本情况表

附件2:惠农“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滞拨闲置等问题统计表

附件3:安徽省惠农补贴资金项目名称及代码和简称一览表

旌德县财政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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