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自行车注意!东莞启动“电子天眼”抓拍,多镇街正严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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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近年来 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越来越多 跟电动自行车有关的 交通事故数量也在逐渐上升 近日,东莞厚街、大岭山、企石 等多镇街发布提醒 “天眼”抓拍已启动 严查严抓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骑车时别再“任性”了 此外,南城、东城、莞城、 万江等多镇街 都有市民收到了违章短信 厚街 昨日下午,厚街发布最新消息 将启动“电子天眼”抓拍 即日起至2024年1月25日 厚街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 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行动有哪些措施 一起来看看↓↓ 措施1 加大路面查处力度 严厉查处多种违法行为 行动期间,厚街交警加大路面查处力度,采用路面巡查和设卡的方式,在电动自行车通勤集中时段、路段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路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头盔、逆向行驶、闯红灯、不走非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教育一起,严处一起,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整治态势。 措施2 启用电子警察 抓拍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地面有行动,天上也有监控。行动期间,厚街交警全面启动电子警察抓拍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扩大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覆盖面,提高违法行为查处率,倒逼电动自行车骑行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行车。 厚街交警表示,对于被电子警察抓拍到的当事人,交警部门将通知其前来交警大队现场接受处罚。 措施3 强化普法宣传+主动上门服务 一手抓整治、一手抓教育。厚街交警组建了宣讲队伍,行动期间加大宣传攻势,对辖区外卖企业骑手进行覆盖式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奖励守法者,惩罚违法者; 充分利用高峰岗警力和志愿者在重点路口宣传劝导,组织开展“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等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区域增设电动自行车专用宣传标语,引导广大市民树牢交通守法意识,不购买,不使用违法、非法改装车辆; 此外,交警部门还联合社区、住宅小区、企业全面排查辖区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劝导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主尽快上牌,主动为存量大的社区、小区和企业提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上门服务。 交警提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上门服务 大岭山 @大岭山街坊 注意了! 大岭山的“电子天眼” 已正式对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进行抓拍并处罚 ⬇⬇⬇ 抓拍时间 每天24小时不间断抓拍。 抓拍违法行为及处罚 针对电动自行车这些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处罚: 1、冲红灯:罚款20元; 2、逆行:罚款50元; 3、在机动车道行驶:罚款20-50元; 4、未戴头盔:驾驶人罚款50元,乘坐人员罚款20元; 5、违法载人:罚款50元; 6、电动车未登记/未挂号牌:罚款50元; 7、驶入高速公路驾驶:罚款50元。 一旦有上述违法行为并被“电子天眼”抓拍到的,记得在规定时间内到大岭山交警大队配合接受处理并缴纳罚款,拒绝接受处理或多次违法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违法行为曝光 地点:大岭山镇教育路南一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逆行、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地点:大岭山镇金山街教育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逆行 地点:大岭山镇教育路南一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逆行、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地点:大岭山镇教育路南一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逆行、违法载人、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企石 据企石公安分局消息 即日起,企石的“电子天眼” 每天24小时不间断 对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进行抓拍并处罚 抓拍违法行为及处罚 针对电动自行车这些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处罚: 1、冲红灯:罚款20元; 2、逆行:罚款50元; 3、在机动车道行驶:罚款20-50元; 4、未戴头盔:驾驶人罚款50元,乘坐人员罚款20元; 5、违法载人:罚款50元; 6、电动车未登记/未挂号牌:罚款50元。 一旦有上述违法行为并被“电子天眼”抓拍到的,记得在规定时间内到企石交警大队配合接受处理并缴纳罚款,拒绝接受处理或多次违法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违法行为曝光 ▲企石镇宝石路振华路路口 未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未挂号牌 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企石镇宝石路振华路路口 未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企石镇宝石路新南村委会路 逆行、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企石镇宝石路振华路路口 逆行、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企石镇宝石路新强路路口 违法载人、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横沥 据横沥交警介绍 “电子天眼”已开始对 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可别小瞧“电子天眼” 它不仅能拍到电动车牌号码 还能进行人脸识别 所以 大家以后骑电动自行车出行 别再“肆意妄为”了 “电子天眼”会24小时盯着你哦! 电动自行车违章短信 ▲上下滑动查看全部 抓拍违法行为及处罚 1、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违反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违反机动车交通信号灯指示)、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行驶的,以“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2、逆向行驶 在非机动车道内的导向标志标线清晰、完整且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形下,若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3、骑乘时未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电动自行车乘坐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4、违法载人 在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5、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驾驶 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6、未按规定悬挂号牌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号牌有遮挡、污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7、驶入高速公路驾驶 电动自行车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及其他禁止通行的区域、道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上下滑动查看全部 违法行为曝光 地点:北环路三江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地点:中山振兴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高埗 据高埗交警大队工作人员介绍 “电子天眼”已开始 对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电动自行车违章短信 违法行为曝光 地点:中心东路时兴厂路段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地点:振兴路南河堤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地点:高埗新思维幼儿园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 茶山 茶山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 要把安全“戴”上 记得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 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切勿违法载人、逆向行驶 电动自行车违章短信 违法行为曝光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除了上述镇 小编还了解到 南城、东城、莞城、 万江等多镇街 都有市民收到 以下这样的违章短信 东城 莞城 南城 万江 小编提醒大家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 要记得戴好头盔,遵守交通规则 如收到此类交通违章短信 记得在规定时间内 到镇街交警大队配合接受处理 并缴纳罚款 转发提醒更多人! 来源 |厚街发布、平安大岭山、魅力万江、东莞阳光网 编辑 | 章和 中新纪实 中新社广东发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阅读下一篇/ 返回网易首页 下载网易新闻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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