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类行为实行“首违警告”!不罚款、不记分!但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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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类行为实行“首违警告”!不罚款、不记分!但有个条件

2024-05-31 15:4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月22日

台州市民李先生

开车途经市区一路口时

因一时疏忽,未按导向车道行驶

在收到交警发来短信后

李先生来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工作人员告诉李先生

他和所驾驶的车辆因近六个月内无交通违法记录,以往的交通违法均已处理,本次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处理,不予罚款、记分。

听完交警的解答

李先生感到意外又欣喜

他说非常感谢交警部门的人性化执法

表示下次一定注意

并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据了解

交警部门

推行“优驾容错”模式

将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

等15类交通违法行为

列入“首违警告”范围

旨在教育广大驾驶员

规范行车、文明行车

减少交通违法次数和频次

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树立文明交通意识

为营造文明出行环境

正面引导、优化服务

赶紧跟着小编来详细了解下

什么是“优驾容错”

如果你在过去一段时间里没有任何交通违法记录,当你不小心发生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时,交警蜀黍只对你进行警告而免除处罚的行为,这就是“优驾容错”。“优驾容错”旨在通过警告的方式对初犯者“容错”,体现了法治的温度,更能正向激励车主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

“优驾容错”措施适用对象是面向所有机动车。对于15类“首违警告”交通违法行为,前提是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的,可以给予警告。现场执法时,因网络等原因无法核实是否属于半年内首次违法、以往交通违法已处理的,按照首次违法作出警告。

值得注意的是,“优驾容错”并非任何错都能“容”。它不适用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或者造成交通拥堵的车辆,而是限于偶发性且对交通安全没有重大影响的行为。

此外,为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对于酒驾醉驾、严重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不包括“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等严重威胁交通安全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台州交警部门将一如既往坚持以“零容忍”严查严处,全力守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交警提醒:“优驾容错”以后会不断更新升级,请广大市民关注台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交管动态信息。

(杨 斌)

原标题:《15类行为实行“首违警告”!不罚款、不记分!但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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