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类行为实行“首违警告”!不罚款、不记分!但有个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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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 台州市民李先生 开车途经市区一路口时 因一时疏忽,未按导向车道行驶 在收到交警发来短信后 李先生来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工作人员告诉李先生 他和所驾驶的车辆因近六个月内无交通违法记录,以往的交通违法均已处理,本次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处理,不予罚款、记分。 听完交警的解答 李先生感到意外又欣喜 他说非常感谢交警部门的人性化执法 表示下次一定注意 并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据了解 交警部门 推行“优驾容错”模式 将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 等15类交通违法行为 列入“首违警告”范围 旨在教育广大驾驶员 规范行车、文明行车 减少交通违法次数和频次 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树立文明交通意识 为营造文明出行环境 正面引导、优化服务 赶紧跟着小编来详细了解下 什么是“优驾容错” 如果你在过去一段时间里没有任何交通违法记录,当你不小心发生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时,交警蜀黍只对你进行警告而免除处罚的行为,这就是“优驾容错”。“优驾容错”旨在通过警告的方式对初犯者“容错”,体现了法治的温度,更能正向激励车主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 “优驾容错”措施适用对象是面向所有机动车。对于15类“首违警告”交通违法行为,前提是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的,可以给予警告。现场执法时,因网络等原因无法核实是否属于半年内首次违法、以往交通违法已处理的,按照首次违法作出警告。 值得注意的是,“优驾容错”并非任何错都能“容”。它不适用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或者造成交通拥堵的车辆,而是限于偶发性且对交通安全没有重大影响的行为。 此外,为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对于酒驾醉驾、严重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不包括“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等严重威胁交通安全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台州交警部门将一如既往坚持以“零容忍”严查严处,全力守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交警提醒:“优驾容错”以后会不断更新升级,请广大市民关注台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交管动态信息。 (杨 斌) 原标题:《15类行为实行“首违警告”!不罚款、不记分!但有个条件》 阅读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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