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学习资料 12366热点问答(数电票专题二)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进项税额勾选后可以撤销吗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学习资料 12366热点问答(数电票专题二)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学习资料 12366热点问答(数电票专题二)

2024-07-15 09: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 开数电票的普通发票,冲红也是要开红字确认单的吗?

答: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数电票或红字纸质发票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后全额开具红字数电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可以填开《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 已经是数电票开票试点企业了,如何对以前开具的蓝字税控发票开具红字发票?

答:当开票方纳税人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时,应按原税控红冲流程开具红字税控发票;当开票方纳税人已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仅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时,可参照蓝字数电票红冲流程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并开具红字数电票。

 

 

3.销售方数电票开具有误后,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后需购买方确认,购买方确认是否有时限要求?

答:有。发起冲红流程后,开票方或受票方需在72小时内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该流程自动作废,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应重新发起流程。

 

 

4.税务数字账户中如何查询以前抵扣勾选的数据?

答: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历史抵扣统计确认信息查询】,选择录入税款所属期起和税款所属期止,点击【查询】即可查询此条件内的所有做过统计的历史抵扣统计确认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历史抵扣统计确认信息查询的税款所属期起止跨度最高为12个月。

若纳税人只勾选一个税款所属期,则以excel表格文件形式提供纳税人导出查看。若纳税人勾选多个税款所属期,则每个勾选的税款所属期生成一个表格,后台将表格打包,形成压缩包,纳税人可导出查看。

数据量总量超过3万条时转入异步处理,处理进度可在“批量导入导出进度查询”查看,超过30万条时阻断。

 

 

5.我企业在税务数字账户做撤销统计时,模块为灰色无法点击,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应如何处理?

答:撤销统计操作有每天10次的限制,超过将变灰无法点击。在进行第二次撤销勾选时当鼠标移动到“撤销统计”按钮时,即可出现当日已撤销次数与剩余可撤销次数,起到提示作用。

 

 

6.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中进行发票抵扣勾选确认后,未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可否撤销?

答:可以。若试点纳税人需对“已勾选(抵扣)”发票的状态进行调整,只需选中“已勾选(抵扣)”的发票,点击“撤销勾选”即可。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