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杨洋教学事故的处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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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字〔2019〕38号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关于对杨洋教学事故的处理决定 各学院(系、部),相关处(室),有关单位: 本学期开学以来,经学校教学检查发现,食品科技学院教师杨洋未经学院和学校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停缺课,共7次累计14学时。具体情况为:杨洋老师承担的课程为《食品法规与标准》《食品专业英语》《食品质量认证》,授课班级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1701、1702、1703班、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1601、1602、1603班,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1701、1702班,海洋资源开发技术专业1701班,第七周周一(10月7日)至周三(10月9日)擅自停缺课7次,累计达14学时 ,经核实情况属实。 杨洋老师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教学工作规程》,打乱了任课班级正常的教学秩序,破坏了教学组织与管理的严肃性,损害了教师的形象,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为加强教学管理,从严治教,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校教字〔2013〕55号)文件第五条第5款相关规定,经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委员会研究,认定杨洋老师的行为为严重教学事故。 依据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校教字〔2013〕55号)文件第十条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向杨洋老师下达由学校签发的《教学事故通知书》,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延期一年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扣发一个季度的岗位津贴。 希望各单位以此为鉴,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强化教学纪律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19年11月11日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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