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6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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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675号

2024-07-13 07:3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农业部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农政发〔2006〕2号)的要求,我部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农业部行政执法依据目录》和《农业部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目录》,经2006年6月16日农业部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告。

附件:1.农业部行政执法依据目录

          2.农业部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农业部行政执法依据目录

序号

法律:15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序号

行政法规:21部

16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7

《农药管理条例》

18

《兽药管理条例》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20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

22

《植物检疫条例》

23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24

《种畜禽管理条例》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26

《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33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36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序号

部门规章:47部

37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38

《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

39

《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管理暂行办法》

40

《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

41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粮棉油作物种子企业审批和登记的规定》

42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43

《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办法》

44

《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

45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46

《农药广告审查办法》

47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48

《国内植物检疫收费管理办法》

49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50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

51

《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

52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53

《兽药注册办法》

54

《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

55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

56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57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58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59

《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60

《草种管理办法》

61

《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62

《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

63

《远洋渔业管理规定》

6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

65

《黄渤海、东海、南海区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

66

《渔业无线电管理规定》

67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68

《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

69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70

《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72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外国人、外国船舶渔业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73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

74

《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75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76

《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

77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

78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

79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80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81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

82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83

《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附件2:

农业部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目录

序号

行政执法职权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一:行政处罚(105项)

1

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三十七条

2

无公害农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3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4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出具检测结果不实,造成重大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5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

6

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7

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九条

8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条第一款

9

农产品批发市场没有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没有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或没有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条第四款

10

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

11

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

12

违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

13

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14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未经批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

15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六条、第三十九条

16

假冒授权品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条

17

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十二条、四十二条

18

非法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十四条、十五条、十八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四十六条

19

未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擅自将农业转基因生物投入生产和应用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四十五条

20

未经批准擅自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三十五条、五十条

21

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五十二条

22

未经批准生产、加工农业转基因生物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23

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农业转基因生物有关证明文书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24

生产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农药登记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的农药产品

《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

25

生产、经营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

《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三款

26

假冒、伪造或者转让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号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四十二条

27

生产、经营假农药或劣质农药

《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28

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

《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四款

29

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30

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31

生产、经营假劣种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九条

32

不具有或伪造、变造、买卖、租借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条

33

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销售,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在国内作商品种子销售,或者未经批准私自采集、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一条

34

销售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五条、第六十二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35

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二条

36

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六十二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

37

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条、第六十二条

38

违法向境外或者从境外引进种质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条、第六十三条

39

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过审定通过的种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40

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八条、第六十七条

41

伪造、冒用或使用过期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二条

42

买卖或以其他非法形式转让草原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九条、第六十四条

43

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使用草原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三十八条、第六十五条

44

非法开垦草原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六条

45

违反草原防火有关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46

未取得采集证或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甘草、麻黄草、苁蓉、雪莲、虫草等国家重点保护草原野生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

47

违反规定出售、收购甘草、麻黄草、苁蓉、雪莲、虫草等国家重点保护草原野生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

48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收购甘草、麻黄草、苁蓉、雪莲、虫草等国家重点保护草原野生植物,或者未经批准对甘草、麻黄草、苁蓉、雪莲、虫草等国家重点保护草原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

49

生产、销售伪劣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50

假冒、伪造或者买卖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或进口饲料产品登记证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51

未经批准擅自处理受保护的畜禽遗传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八条

52

未经审批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或与境外合作研究列入保护名录、未经鉴定的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五十九条

53

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鉴定的畜禽品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九条、第六十一条

54

销售假冒或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条、第六十五条

55

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或者未按规定保存养殖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一条、第六十六条

56

使用违反规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养殖畜禽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三条、第六十七条

57

无证或不按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二条,《种畜禽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58

生产、经营假、劣兽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59

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五十六条

60

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61

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

《兽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62

骗取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兽药批准证明文件

《兽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第五十七条

63

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兽药批准证明文件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八条

64

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临床试验单位、生产和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十四条第一款、二十五条第一款、五十九条第一款

65

擅自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

《兽药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第五十九条第二款

66

包装上未附有标签、说明书或者兽药标签未经批准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六十条

67

境外企业在中国直接销售兽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

68

违反国家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未建立用药记录、使用禁用药及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四款、第六十二条

69

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或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六十三条

70

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或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

71

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开具处方的兽医人员发现与兽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不向所在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72

生产企业在新兽药监测期不收集或不及时报送新兽药疗效、不良反应等资料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73

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六条

74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把原料药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或者兽药经营企业拆零销售原料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

75

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第六十八条

76

抽查检验连续2次不合格的兽药,药效不确定、不良反应大以及可能对养殖业、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者存在潜在风险的兽药,国务院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兽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77

造成渔业污染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第五条第三款

78

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污染海洋环境,以及船舶污染事故给渔业造成损害以外的渔业污染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条第四款、第七十六条,《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第五条第三款

79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在禁渔区或禁渔期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制造销售禁用渔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

80

偷捕、抢夺他人养殖水产品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九条

81

未依法从事养殖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条

82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

83

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

84

外国人、外国渔船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和渔业资源调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六条

85

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三条

86

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种苗或经营未经审定的水产苗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四条

87

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五条

88

在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条、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三十二条、三十五条

89

擅自捕捞、收购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渔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90

船舶无船名号、无船籍证书、无船籍港从事渔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七条、第八条,《渔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91

非法捕杀水生野生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六条

92

违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二十八条

93

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94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有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六条

95

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进行科学考察等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

96

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条

97

未经检验、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擅自下水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四条、三十二条第一款

98

应当报废的渔业船舶继续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二十三条、三十二条第二款

99

应当申报营运检验或临时检验而不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十四条、二十条、三十三条

100

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制造、改造、维修渔业船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九条、十六条、三十四条

101

擅自拆除渔业船舶上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十一条、三十四条

102

擅自改变渔业船舶的吨位、载重线、主机功率、人员定额和适航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十一条、三十四条

103

伪造、变造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或者私刻渔业船舶检验业务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二十九条、三十七条

104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未经考核合格从事渔业船舶检验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二十五条、三十五条

105

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的行为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

二、行政许可(84项)

106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107

农业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审批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第四条

108

向中国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用作加工原料审批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109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110

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安全审批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农业转基因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111

中外合作、合资或外方独资在我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审批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112

从境外引进转基因生物用于研究、试验审批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113

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安全审批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114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国家Ⅰ级)采集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115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出口及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进出口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116

向中国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直接用作消费品审批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117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野外考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118

向外国人转让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权或品种权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九条第二款

119

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条第一款

120

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第三条

121

农药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二十五条,《农药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七条

122

农药广告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123

肥料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二十五条,《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条

124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125

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126

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

127

农作物种子进出口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128

设立外商投资粮棉油作物种子企业立项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四条,《关于设立外商投资粮棉油作物种子企业审批和登记的规定》第五条

129

向境外提供农作物种质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条,《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十七条

130

农业转基因生物广告审查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131

向境外提供食用菌种质资源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条、第七十六条,《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第八条

132

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条、第七十六条,《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133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四条

134

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四条、第七十六条,《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135

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五条

136

食用菌菌种检验员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五条、第七十六条,《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137

进行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征用或使用草原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三十八条

138

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一条

139

草种进出口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第五十条,《草种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140

向境外提供草类种质资源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条、第七十六条,《草种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141

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四条、第七十六条,《草种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142

草种检验员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五条、第七十六条,《草种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143

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发放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条,《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八条

144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七条,《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145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九条

146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生产许可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条,《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147

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五条

148

向境外输出或者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列入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六条

149

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四条

150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种畜禽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151

种畜禽进出口审批

《种畜禽管理条例》第九条,《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八条

152

兽药生产许可

《兽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153

新兽药注册

《兽药管理条例》第九条,《兽药注册办法》第三条、第十一条

154

进口兽药注册(兽药注册)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兽药注册办法》第三条、第二十条

155

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资格认定

《兽药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第五条

156

新兽药用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审批

《兽药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第三条

157

研制新兽药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审批

《兽药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三款,《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第六条

158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发

《兽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三条

159

兽药广告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160

兽用进口许可证审批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161

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认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

162

跨省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七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兽药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三款,《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第十七条

163

三、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七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第五条

164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第九条

165

申报或者接受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有关的科研项目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七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第十二条

166

渔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九条

167

人工鱼礁建设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168

远洋渔业船舶甲类职务船员证书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

169

远洋渔业项目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远洋渔业管理规定》第四条

170

水产苗种进出口的审批(列入名录Ⅱ类以及未列入名录的水产苗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六条,《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171

外国人、外国船舶进入我国管辖海域从事渔业生产或渔业资源调查活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外国人、外国船舶渔业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172

渔业捕捞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173

渔业船舶电台执照审批

《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九条,《渔业无线电管理规定》第二条、第四条

174

捕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二条,《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八条、第十条

175

经营利用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176

从国外引进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177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178

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179

驯养繁殖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十七条

180

进入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调查活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181

进入国家级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试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九条,《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182

外国人进入国家级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一条,《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183

外国人在我国进行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考察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四十五条

184

渔业船舶法定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四条、十二条、十八条、二十二条

185

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法定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九条、十六条、十七条

186

渔业船舶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审批或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

187

渔业船舶设计单位资格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

188

渔业船舶修造单位资格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

189

从国外引种检疫审批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二条,《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第二条

三、行政强制(11项)

190

查封、扣押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191

封存或扣押与品种权案件有关的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

192

封存与品种权案件有关的合同、账册及有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

193

对非法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口、出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实施封存或扣押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194

销毁存在危险的农业转基因生物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195

对有证据证明可能是假劣的兽药采取查封、扣押的强制措施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196

扣押捕捞许可证、渔具或渔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197

对外国船舶采取登临、检查、驱逐、扣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外国人、外国船舶渔业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198

强制拆解应当报废的渔业船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二十三条、三十二条第二款

199

强制拆除非法使用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或者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四条

200

封存、销毁违反植物检疫条例规定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

四、行政收费(17项)

201

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财综字[1998]160号,计价格[1999] 290号、财预字[2000]127号,计价格[2002]634号

202

饲料添加剂登记费

价费字[1992]452号,计价费[1997]41号,财预[2002]584号

203

饲料添加剂变更登记费

价费字[1992]452号,计价费[1997]41号,财预[2002]584号

204

草原植被恢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三十九条,《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205

新兽药临床研究试生产审批费

《兽药管理条例》,价费字[1992]452号,财预[2000]127号

206

进口兽药注册审批费

《兽药管理条例》,价费字[1992]452号,财预[2002]584号

207

进口兽药再注册审批费(换证)

《兽药管理条例》,价费字[1992]452号,财预[2002]584号

208

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审批费

《兽药管理条例》,价费字[1992]452号,财预[2002]584号

209

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四十四条,财综字[1999]102号,计价格[2000]393号,财预[2002]584号

210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八条,《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第四条,价费字[1992]452号,财预[2000]127号

211

无线电注册登记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和设备检测费

《渔业无线电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发改价格[2004]1945号,计价格[2002]605号,计价格[1998]218号

212

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二十八条,计价格[2000]559号

213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财综[2002]64号,发改价格[2005]2533号

214

国内植物检疫收费

《植物检疫条例》第二十一条,《国内植物检疫收费管理办法》,价费字[1992]452号,财预[2002]584号

215

农药登记费

价费字[1992]452号,计价费[1996]1718号,计价格[2001]523号,财预字[2000]127号

216

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

价费字[1992]452号,发改价格[2006]194号

217

兽药检验检测费

价费字[1992]452号

五、行政确认(8项)

218

授予农业植物新品种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条

219

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认定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220

农业科技成果鉴定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第九条

221

农业科学技术秘密审查

《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办法》第十五条

222

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和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的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九条,《种畜禽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十三条

223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224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十六条,《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第二条

225

对渔业船舶水上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判明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六、行政裁决(2项)

226

植物新品种强制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227

植物新品种强制许可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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