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技术装备情况检查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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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技术装备情况检查指标要求

2023-03-25 05:1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检查

 

项目

 

 

 

 

 

 

 

 

 

 

 

 

 

 

 

 

 

1

、学校占地面积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城市学校生均用地面积

25m

2

上,县城及农村学校生均用地面积

30 

m

2

以上;城市学校生均建筑面积(不

含教工宿舍)

6.4 m

2

以上,县城及农村学校不低于此标准。

 

2

、有符合学校规模轨制、适应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理化生实验室、仪器

室、准备室、化学药品室、生物标本室、生物园地,以及计算机教室、多媒

体教室、合班(阶梯)教室、电教器材室、电子备课室、校园广播播控室、

藏书室、期刊杂志室、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电子阅览室、体育教室、

体育器材室、美术教室、美术器材室、音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地理教室、

历史教室、通用技术(含选修模块)实践室、设计室、综合实践活动场地、

卫生保健室等,

面积和数量达到

《山西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建设标准

(试

行)

》的

基本要求

(见附件二)

 

3

、学生食堂按就餐人数,每生使用面积不小于

0.8m

2

;学生宿舍人均居

住面积不小于

3m

2

;厕所面积满足需要;有满足学校必需的其它生活用房,

如开水房、杂物贮藏室等。

 

4

、有满足需要的教师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党团活动室等。

 

5

、有满足新课程实验的教学、训练需要的体育运动场地:田径(兼足

球)场环形跑道

400

米;篮(排)球场

7

个平行班以下的学校达

2

个以上,

8

个平行班以上学校达

6

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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