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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 06:4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交涉无果后,张先生拨打了常州市12315电话进行了投诉,经金坛区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协调后,商家同意不扣费用,全额退款给张先生。

消协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等除外。同时,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由此可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要求是“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但吊牌被毁,算不算“完好”呢。法律法规并无明确规定,所以导致在纠纷发生时经营者往往拒绝退货。

该类消费纠纷在处理时还是要以双方商量、调解为主,即使商家最后同意退货,也会消耗消费者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消协提醒消费者:在拆封网购商品时不要撕毁商品自带包装,在对网购商品查验清楚之前不要损毁、剪除或丢失相关商品自带包装、吊牌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来源:现代快报;通讯员:肖谐 王辉; 记者:刘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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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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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线投诉通道:www.100ec.cn/zt/315/(提供如下信息::姓名、联系电话、邮箱、性别、投诉网站、涉及金额、投诉人所在地、订单号);

(3)微信公众账号:网购投诉平台(DSWQ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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