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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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贯彻国家、省、市人才战略和规划,执行人才交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做好全市各类人才的引进、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服务国内外优秀人才交流和政策咨询服务工作; 2.负责中专以上毕业生就业手续的办理和接收工作; 3.参与拟订并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医、就业见习等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4.负责大学生享受就业见习政策资金的审核、认定、申报工作; 5.负责特邀院士工作站、高校研究生教育基地申报、建设和服务工作; 6.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单位和个人人事代理及流动人员的档案管理等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所保管档案人员的退休申报工作; 8.负责开展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9.承担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辑人:张新悦 审核人:张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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