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飚的监所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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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飚的监所十年

2024-01-10 21:0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检察院退休检察官张飚

张飚向来访者介绍案件申诉情况

石河子监狱里的检察室信箱

  □张飚这个人很执着,做任何事情都是一丝不苟。他马上赶到石河子监狱,找到举报人进行核实。

  □此时此刻,张飚内心涌上一阵揪心的痛楚,服刑犯人这样喊冤叫屈的,他干了这么多年监所检察工作,还从来没遇到过。

  □张飚和同事错过了回去吃午饭的时间,就让管教干部从服刑犯人的食堂打来饭菜。

  □张飚眼看自己快要退休了,他对自己的科长魏刚说:“张高平的案子确实有问题,要坚持不懈管到底。”

  □“服刑犯人有罪才判刑的,到监狱就是接受劳动改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只要我们依法办事,文明执法,这些人会遵守监规的,如果我们不注意方式方法,辱骂甚至体罚,就会产生逆反心理,不利于改造。”

  □“只要出于良心,公正做事,就不会出原则,更不会走邪门歪道”。

  63岁的张飚,性格刚毅,朴实憨厚,不善言谈,也很低调。或许是长期从事监所检察工作养成的习惯,平易近人,面带笑容,给人一种亲和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检察院工作31年,与监狱服刑犯人就打了10年交道,张飚说:“身为肩负法律监督的执法者,呵护公正是一种责任担当。”

  “再难也要查个水落石出”

  石河子监狱服刑犯人梁益海脱逃案,是张飚曾办理的一起大案。案情曲折复杂,但办得很成功。

  2006年8月8日下午4时,石河子监狱组织服刑犯人在红山电厂建设工地施工时,服刑犯人龙泉涌趁人不备,从30多米高的悬崖跳入玛纳斯河逃跑。石河子监狱紧急部署,当天将龙泉涌抓获。

  案件侦查终结,监狱以涉嫌脱逃罪提请石河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就在张飚审查案件时,突然接到一个署名举报:我认识龙泉涌,这是他的假名字,真名叫梁益海,原在辽宁省大连市被判处无期徒刑,脱逃后长期流窜在辽宁、吉林、广东等地,现在服的刑是在广州犯的案。

  张飚这个人很执着,做任何事情都是一丝不苟。他马上赶到石河子监狱,找到举报人进行核实。举报人是新入监的犯人,与梁益海是同一地方人,打过交道,两人很熟,知根知底。梁益海这次脱逃,与这个服刑犯人的出现有很大关系。张飚分析判断,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可信度比较高,必须顺藤摸瓜,再难也要查个水落石出。

  此案涉及面广,案情又重大,张飚立即向石河子市检察院领导汇报,根据院领导的指示,立即呈报上级检察机关。自治区检察院对此案十分重视,院领导批示监所检察处具体指导办案。

  张飚迅速制作了大量的影像、指纹等技术资料,制订了详细的调查计划。2006年12月26日,张飚和他的同事昼夜兼程赶到大连,顾不上休息,拖着疲惫的身子,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在辽宁省检察院和大连市检察院的配合下,办案组从大连市公安局、法院等部门调取了大量证据材料,经梁益海的亲属辨认,龙泉涌就是负案在逃的梁益海。

  调查证实:1994年3月28日,梁益海因犯流氓罪、故意伤害罪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5年1月服刑期间在患病住院治疗时脱逃。梁益海通过非法手段在吉林省白山市办理了名为龙泉涌的身份证,以此身份长期流窜于辽宁、吉林、广东等地。2005年10月28日,梁益海因犯抢劫罪被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06年4月由广东调到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

  确认罪犯真实身份及余罪后,张飚和同事迅速乘火车南下调查取证,克服南北气候差异、语言不通、时差等困难,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查找到案件知情人,获取大量证据材料。

  2007年1月12日,高检院主管领导听取了自治区检察院案情专题汇报,要求石河子市检察院认真做好脱逃罪和余罪的起诉工作,本案发现的其他线索移交有关机关办理。

  2007年2月26日,新疆兵团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宣判:被告人梁益海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与前罪尚未执行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和抢劫罪余刑九年零五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人们清楚,张飚为此案的成功办结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有申诉咱就得当回事”

  如今,张飚已经退休快两年了,一直在家抱孙子,享受天伦之乐。但在今年3月底,他突然成了几乎家喻户晓的新闻人物。事情还要从六年前说起。

  2007年7月,张飚与同事到石河子监狱巡查,这是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的职责。吃午饭时,管教干部讲了一件事:有个服刑犯人叫张高平,转入石河子监狱后,性格孤僻,不愿与人交往,一直喊冤叫屈,不认罪,不参加劳动改造,点名不喊到,不让申报减刑,也不给家人通电话,成天趴在铺上写申诉材料。

  张飚沉思了许久,没有说话。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张飚意识到犯人抵触情绪这么大,思想肯定有什么解不开的“症结”。必须摸清喊冤的原因,对症下药做好拯救工作。

  “我没有强奸姓王的姑娘,更没有杀害她,是有人陷害我和我的侄子。”张飚找张高平谈话时,张高平的情绪显得特别激动,眼眶里噙满泪水。他哭着说:“我和侄子张辉是跑个体运输的,靠辛苦挣钱养家,本本分分,规规矩矩,没干过违法犯罪的事,凭什么判我十五年刑,凭什么要我认罪服法,又凭什么把我送到监狱劳动改造?”

  “你有冤屈,提出申诉了吗?”张飚心平气和地问张高平。“这本来就是人为制造的错案,一审法院判决下来,我就开始申诉。后来又把我转到你们这里来服刑,我也没有放弃过,写了多少申诉材料,自己也记不清了。我是冤枉的,我没有强奸,也没有杀人。”张高平说着,哭着,泣不成声。

  此时此刻,张飚内心涌上一阵揪心的痛楚,服刑犯人这样喊冤叫屈的,他干了这么多年监所检察工作,还从来没遇到过。张飚安慰张高平说:“如果你有冤屈,按照法律程序继续向有关部门申诉,我们检察机关有责任为你提供帮助。”张高平擦了擦眼泪,再没有说话,但向张飚投去充满希望的目光。

  张飚把受理服刑犯人的申诉,当成是自己职责的坚守。过了几天,张飚专程到石河子监狱调阅了张高平的服刑卷宗,一页页地翻阅,看得非常仔细,有疑点都记在本子上。他的思路渐渐明晰起来:张高平一案的证据使用、案情细节存有疑点,很可能是一起错案。

  一天,张飚到监狱巡查完后,又来到监区找张高平谈话,进一步了解当时的情况,询问得很仔细,有些情节,反复问上好几遍。这次谈话,持续了3个多小时。张飚和同事错过了回去吃午饭的时间,就让管教干部从服刑犯人的食堂打来饭菜。一顿“囚饭”,对于张飚来说,再平常不过了,但却缩短了检察官与服刑犯人之间的距离。为这事,张高平感动地哭过。

  张高平的申诉材料,被以石河子市检察院的名义邮寄到当时的办案机关。张高平等着盼着,每次见到张飚就问:“张检察官,我的申诉有着落吗?”张飚说:“现在还没结果,你耐心等待。”

  2008年10月,张飚从设在石河子监狱的检察室信箱里,收到张高平写的一张条子,内容是要求会见张飚检察官。张飚看到纸条,马上找到张高平。张高平说,《民主与法制》2008年第13期,报道河南平反了一起灭门杀人冤案,有个证人叫袁连芳,法院判我强奸杀人罪,也是这个人作的证。

  张飚是一个对工作极其负责的人,他马上向石河子市检察院领导汇报。按照领导的指示,张飚向浙江、河南等地检察机关发函调查袁连芳的情况,通过户籍管理部门调取了袁连芳的人头像,发往有关公安局看守所辨认。费尽周折,终于查明袁连芳作假证的事实。

  2010年9月,石河子市检察院第五次将张高平的申诉材料、谈话笔录、相关证据材料和石河子市检察院的意见,一同寄到有关部门复查,张飚多次打电话询问情况。几年过去了,一直没有信息反馈。张飚没有放弃法律监督的职责,没有动摇彰显公正的意志。他说:“发现了问题,如果不解决好,我放心不下。”

  眼看自己快要退休了,张飚对自己的科长魏刚说:“张高平的案子确实有问题,要坚持不懈管到底。”张飚还到监狱安慰张高平说:“坚持下去,就有希望,一定要相信法律。”

  时刻牵挂张高平冤案的张飚,接着给张高平的辩护律师发了一条短信:“我今年要退休了,张高平的案子,希望你不要放弃。每到夜晚,想起张高平哭诉的情形,我都无法入眠。”

  为了张高平的申诉,张飚已是筋疲力尽。退休的前一个月,张飚伏案给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写了一封信,详细汇报了张高平强奸杀人的案情和石河子市检察院对此案的看法。这封信,引起了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很快打电话告诉张飚:领导有批示,案子正在调查。

  2012年8月,浙江省委政法委派工作组来新疆调查张高平叔侄强奸杀人一案。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审判决,张高平和他的侄子张辉无罪。张高平打电话告诉张飚这一喜讯,张飚的泪水涌满双眼。

  有人说,张飚为纠正这起错案立了大功。张飚却回答说:“我只是站在维护公平正义的角度,履行了一个检察官应该履行的职责”。

  “维护公正是我的职责所在”

  张飚是陕西蒲城人,6年当兵生涯,铸就了他耿直的性格,在兵团农场连队代理5年排长的经历,积累了做群众工作的丰富经验。1980年2月,调入石河子市检察院,做过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无论在哪个岗位,张飚都坚守执法为民的理念,以实际行动维护司法公正。

  云南“躲猫猫”事件发生后,石河子市检察院及时加强对“牢头狱霸”的监督检察。张飚在检查时了解到,石河子城区看守所102室马海军等5名在押人员,存在“牢头狱霸”的行为。张飚一头扎进看守所,待了整整5天,详细询问该监室15名在押人员,发现马海军等5人利用监控死角,以组织洗澡为名欺辱、殴打其他在押人员,强迫其他在押人员为其承担劳动任务、按摩、提供伙食等,先后殴打同监人员13人,致使多人受伤。

  张飚提出对其中3人实行严管,2人建议法院从重处罚的检察建议,都被有关部门采纳,有效制止了“牢头狱霸”现象的发生。张飚工作认真的态度,给看守所的干警留下了深刻印象。

  情感是开启心灵的钥匙。张飚用无痕的爱打开一道道封闭的闸门,拯救了一个个心灵受伤的囚犯。

  一名服刑犯人因不服管理,破口辱骂监狱执勤民警,按规定被严管,这名服刑犯人不服,抗拒参加劳动改造。张飚知道后,对严管的手续进行监督检查,没有发现不妥之处,便多次找该犯人谈话教育。

  刚开始,这名犯人不但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而且态度很硬,出言不逊。张飚心平气和地和他谈,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摆事实,讲道理,说监规,谈前途,用关爱和引导给这名犯人营造一种宽慰的环境,融化了抵触和愤懑的坚冰。这名犯人最后泪流满面,哽咽着表示要悔过自新。此后积极参加劳动改造,多次获减刑奖励。

  有一个服刑犯人曾殴打同监犯人,造成极坏的影响。石河子监狱办理减刑时,有人反映了此事。张飚很重视,马上到监舍调查,找管教干部了解。经核实,确有其事,只因为这个犯人与一名管教干部关系比较好,就把他列入减刑人员的名单。张飚在会上明确表示,这个犯人不能减刑,会场上响起一阵雷鸣般的掌声。事后,有个服刑犯人悄悄对张飚说:“你是敢于伸张正义的好检察官,我们都敬佩你。”张飚回答说:“这是我的职责所在。”

  一次,张飚在监狱检查工作时,看到一位年轻的管教干部在训斥服刑犯人,话说得很粗鲁,这位服刑犯人有些受不了,但又不敢顶撞。事后,张飚找这位管教干部了解监区服刑犯人的动态,在谈到如何依法管理罪犯时,张飚语重心长地说:“服刑犯人有罪才判刑的,到监狱就是接受劳动改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只要我们依法办事,文明执法,这些人会遵守监规的,如果我们不注意方式方法,辱骂甚至体罚,就会产生逆反心理,不利于改造。”张飚的一席话,让这位管教干部红着脸低下头,很快转变了工作态度,成为服刑人员公认的好管教。

  有位服刑犯人的家属,到石河子监狱探视,结果没有开到接见证,一气之下,跑到石河子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在办公室大吵大闹,说监狱肯定虐待了自己的亲属,不然为什么不让接见。张飚把这位家属请到自己的办公室,端来一杯热茶,让他喝水消消气,并当场给监狱打电话询问情况,又耐心地给服刑犯人亲属讲明监狱停止探视的原因,该犯人的亲属终于理解了,向张飚和其他工作人员赔礼道歉。

  湖南籍服刑犯人李某刑满释放,按规定,石河子监狱给李某支付了400元回家路费。当时正值冬季,天寒地冻,李某出狱后冷得受不了,就花钱买了毛衣毛裤,路费所剩无几,没钱买火车票了。李某想到了张飚检察官,便来到石河子市检察院。

  张飚当即给监狱打电话,了解这名服刑犯人的有关情况,随后把手机递给李某说,你给家里打个电话,讲讲自己的难处,让家人寄点钱过来,张飚还把自己的银行卡号告诉了李某。

  张飚害怕李某饿肚子,从袋里掏出50元交给李某,让他买盘拌面吃,剩余的钱找家便宜旅馆住下来。临走时,张飚还把自己的一顶新棉帽戴在李某的头上:“天气冷,别冻感冒了。”望着张飚那张和蔼的脸,李某的泪水夺眶而出。

  “只要出于良心,就不会走歪门邪道”

  有人说,现在干啥事都得求人送礼。张飚也被人求过,但他顶住了。张飚说:“我们是呵护公正的使者,自身要正。”有的服刑犯人亲属,为了给自己亲人减刑,想方设法接近张飚。

  一次,张飚接到一位初中同学的电话,说晚上朋友在一起聚会。张飚如约来到饭店,走进包厢,发现除同学外,还有几个陌生面孔,其中有一个好像是服刑犯人的亲属。张飚的脸马上阴沉下来,他预感到这里面有名堂,转身就走了。同学急忙追出来,说出请客的真相:“放心吧,吃饭没有恶意,就是大家互相认识认识,将来在减刑上行个方便,这也不过分,别太认真了。”

  张飚生气地说:“该不该减刑,是有法律程序的,如果把不该减刑的,我们硬是给办了减刑,在监狱就会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不是我不给你面子,吃了这饭,心里不踏实。”从此,这位同学与张飚的关系疏远了,有时两人见面,也显得很不自在。

  在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的档案里,清楚地记录着几组数字:张飚为16名服刑犯人转办申诉材料,受理服刑犯人举报材料5份,依法为4名服刑犯人纠正刑期错误。

  张飚从事监所工作10年,审查监狱减刑、假释人员7681人,没有出现一次差错,没有一人举报,做到了法院、监狱、服刑人员“三满意”。张飚说:“只要出于良心,公正做事,就不会出原则,更不会走邪门歪道。”

  张飚退休的事,很快传到了石河子监狱,人们都希望张飚能再多干上几年,监狱需要这样的好检察官。听到这话,张飚很感动:“这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褒奖,要比奖章还有分量,自己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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