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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07:3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做好报到证取消后毕业生去向登记、档案转递和户口迁移工作,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工作要求,现就开展2023届毕业生去向核对与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2023届全体毕业生(含结业生)

二、时间安排

上级要求毕业生应于离校前完成去向核对和确认工作,按工作需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12日-6月14日,毕业生集中完成省平台核对与修改,学校更新信息到国家平台;信息无误的,可以完成国家平台确认。

第二阶段:6月14日-6月21日,及时处理新增修改需求,全体毕业生应于6月21日前全部完成确认。

第三阶段:6月22日-8月27日,后续毕业去向和档案转递信息发生变化的毕业生,联系学校更新信息后再次确认。

三、工作流程

按照辽宁省统一要求,我校采用“省平台核对修改、国家平台确认”的原则开展核对确认。毕业生需在辽宁省智慧创业云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核对毕业去向、档案转递信息,无误后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以下简称“国家平台”)完成确认。毕业生确认后,可以生成核验报告并使用核验信息查询服务,学校按照学生确认信息办理档案转递和户口迁移等相关离校手续。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省平台核对修改

1.登录省平台

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网址http://bys.lnrc.com.cn/xuesheng/stulogin.do。学生去年9月曾登陆该系统进行过生源信息审核,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曾设置过的新密码。

如初次登陆系统,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8个1。登录后可修改密码;如果修改后忘记密码,可联系辅导员老师重置密码。

登录后进入“就业管理”模块完成后续操作。

2.核对去向信息

(1)重点核对毕业去向方式和毕业去向单位名称。毕业去向方式分为升学、出国、科研助理、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和待就业等,如有疑问请联系毕业班辅导员老师咨询、修改。

(2)定向委培的毕业生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

(3)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需办完解约手续后方能修改个人去向。

(4)尚未落实毕业去向的去向方式为“待就业”。如已确定出国、升学或签约,请联系毕业班辅导员录入去向信息。

(5)报名我校第二学位的毕业生在录取后,由学校统一修改毕业去向,预计6月中旬完成。

3.核对档案转递信息

档案馆将按此信息通过EMS寄发档案,因此必须认真核对档案转递信息,具体包括档案转递单位、档案转递地址、档案接收人、联系电话信息。

(1)协议就业的档案转递信息应与协议书上内容一致,如特殊原因不一致,需联系就业信息科单独修改;如单位尚未提供档案信息,则默认转递回生源地,但可申请缓派将档案暂存学校,待确定转递信息后,再联系档案馆修改。

(2)升学的档案转递信息应与调档函一致(若无调档函请与录取学校联系确认)。如需修改,可由毕业生在省就业平台提出修改信息申请,就业信息科审核通过完成修改。升学到本校的不需转递,省就业系统档案信息为空,国家系统显示为“暂无”。

(3)出国出境深造、科研助理、待就业或就业单位不接收档案的,档案转递回生源地,转递信息为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信息,以省平台按生源所在地自动生成内容为准。去向为科研助理的毕业生如需将档案保留在学校,可向档案馆申请缓派。

(4)因家庭地址迁移影响到生源地变化的,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照片,于14日前在省平台“生源核对”模块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提交省里审批。

4.现场报送户口迁移信息

户口在校的毕业生,如需迁移,请于6月15日前持迁移地址到保卫处102室现场申请(开发区校区前往教学区C座C-B02室);未到现场申请的,视为暂缓迁移,自动为其保留户口两年,去向确认页面户口迁移信息显示为“暂无”。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可忽略此项内容。

(二)国家平台确认

微信关注绑定“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公众号,点击“毕业生”菜单中“去向登记”选项直接登录系统;或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登陆账号和密码与学信网相同,进入“去向登记确认”模块。

核对信息包括毕业去向信息、档案转递信息和户口迁移信息。核对无误后,先点击“信息无误,确认登记去向”按钮,再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确认。辅导员要及时将毕业生在国家平台确认完成情况同步到省平台,以便开展后续工作。

如有信息需要更改,不要在国家平台反馈,而要与辅导员联系在省平台修改,待信息同步更新到国家平台后,再予以确认。

如微信登录无法进行实名认证,请改用电脑登录确认。

(三)使用去向查询核验服务

毕业生完成毕业去向确认后,可在国家平台“核验授权”模块查看、下载核验报告(生效时间建议为一周)。毕业生可根据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需要,将核验报告、核验编号、核验二维码等提供给相关部门查询核验。

(四)相关说明

1.毕业去向相关

毕业生离校后仍可通过大工就业网办理签约、解约等业务。就业信息科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咨询时一定注明:姓名、学号、联系电话,工作人员会在当天以邮件或者电话形式回复。发送邮件时间超过17:00点的,将在下一个工作日回复处理。咨询电话84708533,由于电话咨询量可能较大,可能出现占线等情况,建议优先使用邮件咨询。盘锦校区业务咨询电话:0427-2631999、2631681。

2.档案管理相关

申请档案缓派需在6月16日前办理,关注档案馆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大工记忆”—“服务指南”—“档案缓发申请”模块申请办理。缓派可将档案暂时保存在学校,保存期最长为两年。相关说明详见附件1。

档案馆联系电话:84708906,0427-2631541(盘锦校区)。

3.户籍管理相关

户口相关说明详见附件2,保卫处联系电话:84708732。

 

附件1:2023届毕业生档案办理须知

附件2:2023届毕业生户口迁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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