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图像信息线上采集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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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图像信息线上采集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我校2023届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规范完整,根据教学管理工作安排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3届毕业生图像信息线上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时间 1. 图像信息采集时间为2022年10月22日9:00至2022年10月23日17:00,2023届毕业生必须在此期间完成图像信息线上采集、上传。 2.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务必通知本学院所有2023届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图像信息线上采集、上传,逾期将无法上传,影响毕业证、学位证发放。 二、采集流程 1. 请各学院于2022年10月6日下班前到教务处(行政楼230)领取《2023届毕业生信息核对表》,组织学生认真核对并将有误信息及时提交教务处。 2. 请各学院于2022年10月13日12:00前将经学生核对、确认、签字后的《2023届毕业生信息核对表》返回教务处。 3.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做好2023届毕业生图像信息线上采集的组织工作。提前关注“新华社辽宁图像采集中心”公众号,并按照要求准备好照片。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在拍摄照片时,不得穿蓝色服装,不得穿大毛领、臃肿外套、吊带、与背景靠色等服装,不得佩戴任何配饰,不得自拍、修图。 2. 学生在拍摄照片时,尽量不要戴眼镜。若必须戴眼镜,眼镜框不能遮挡眼睛,镜片不得反光,不得戴有色眼镜、不得戴美瞳,头发不得遮挡耳朵和眉毛,双眼平视前方,嘴唇自然闭合。 3. 采集费用每人20元,学生必须于上传照片时完成线上支付。 4. 其他不明事项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辛俊宏 联系电话:3588565 附件: 1.辽宁高校毕业生线上集采微信小程序用户使用手册 2. 线上采集拍摄须知 教务处 2022年10月5日 初审初校:杨兴龙 复审复校:梁金广 终审终校:张庆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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