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持续开展思想发动 细化解读填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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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持续开展思想发动 细化解读填表内容

2024-07-04 09:2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4月19日,我局再次召开思想发动会,详细解读、说明《自查事项报告表》填写情况,党委副书记、政委郑耀专题作了思想发动。会议由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苟学海主持。

郑耀强调,一是我局在填写《海北公安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事项报告表》前对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意见和相关实施细则,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十个方面”查纠说明的问题,印制自查表,进一步提升查纠的针对性;二是对重点核查内容、填表事项、填表注释重点说明特别是对“十个方面”查纠问题的“具体情况”填写进行进一步规范,确保填写内容真实,时间、地点、涉及案件、相关人物、简要案情、造成后果等要素做到齐全清楚;三是发布《至全局民辅警及家属的一封信》,向广大民辅警郑重发出承诺:对民辅警自查事项,特别是自查出的问题,严格按《暂行办法》规定的流程处置,严格控制查阅范围,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落实“自查从宽”政策规定,进一步消除思想顾虑。

会议要求,一是专人负责审阅,民辅警的自查事项报告表由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阅,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自查事项报告表由主管局领导审阅,党委班子成员个人的自查事项报告表由党委书记审阅,党委书记的自查事项报告表提交上一级政法单位主要领导审阅;二是仔细甄别初核,对填报不准确、不认真,“具体情况”填写不清楚,有明显漏洞的,责令重新填写;根据自查情况,将自查报告区分为零报告、轻违纪报告和重大情况报告三类,根据《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做好登记、核实、报送工作;三是突出重点再查,给思想有顾虑、认识有误区,自查不够深入的民辅警提供二次填报机会,对群众有反映、组织有察觉、线索有指向,但个人自查报告模棱两可、含糊其辞、避重就轻,甚至“零报告”的,通过开展谈心谈话,鼓励重新自查,如实反映问题。

图文:教育整顿办

原标题:《【教育整顿】持续开展思想发动 细化解读填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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