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和细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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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和细节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 ,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二、房屋租赁合同是不是有有效期房屋租赁合同有有效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是不能超过二十年的,如果超过了,那么超过部分是无效的。《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找法网提醒您,去地税局缴纳房屋租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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