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职工医保异地转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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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职工医保异地转诊办理流程

2024-07-09 09:0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导语】:汕头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因病情需要异地转诊,相关手续要如何办理?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信息。

  1. 办理时限:异地就医前或在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入院后10天内。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地市或省份。参保人可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社保经办机构完成医保系统备案手续后打印《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交参保人留存;对于通过个人网厅、汕头社保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办理备案的参保人,其《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可前往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打印。

  3. 备案有效期:从起始日期至截止日期内有效(起始日期为经办之日往前回溯10天,截止日期为经办之日起180天)。参保人在有效期内到备案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登记的,按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待遇标准支付。期间参保人参保身份、所选统筹区等如发生变动,需重新备案。

  4.在联网备案有效期内,参保人所患疾病属于《社会保险法》和省市有关规定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方可在备案统筹区联网医疗机构办理实时记账结算。参保人在异地联网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的,由联网医疗机构按规定记账;属个人自付的,由联网医疗机构与参保人结算。

  5.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备案统筹区联网医疗机构实现即时结算的,可参照住院待遇申报流程,在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持相关资料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6.已办理常住异地手续的参保人(含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其所患疾病属于《社会保险法》和省市有关规定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无需再次办理联网备案手续,可直接到备案统筹区(地市或省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其待遇参照本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标准支付。

        

  详细信息跳转:汕头职工异地就医转诊办理指南(流程+地点+咨询)- 汕头本地宝 (bendi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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