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过户后交强险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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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辆过户后交强险如何处理
车辆过户交强险的处理如下: 1.第一种方式是保单主体的变更。这种方式很简单,车辆在车管所完成过户后,该二手车的新车主带着过户票、行驶证复印件、保单正本以及本人身份证和原保险人的身份证,到原保险公司填写一张过户申请单,就可完成批改过户。 2.第二种方式是申请退保。申请退保只需缴纳从投保开始到退保期间的保费,其他的保费保险公司会相应退还。之后,该二手车的新车主就可到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重新办理车险。原车主退保时所需资料除保单外还有身份证。 二、哪些情况下交强险可以退保1.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4.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 5.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划分); 6.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交强险交了自合同成立之时起可即时生效。交强险过期了可以续保,只要脱保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照样可以享受优惠。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车主不投保交强险被查出后,将按保费双倍罚款,补上交强险,并扣留车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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