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申领临时身份证(京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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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提供申领人《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纸质版。 办理地点: 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 办理时间: 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7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由各分县局统一派出所户籍接待窗口对外办公时间并予以公示。 办理流程: 分局户政大厅提供《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即可办理,两个工作小时发放证件。 办理费用: 每证10元。 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特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办理时限: 两个工作小时发放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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