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B2C和B2B的出口退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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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B2C和B2B的出口退税方法

2024-07-16 18:4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跨境电商B2C和B2B的出口退税各有不同,B2C有专门的出口退税规定,而B2B参照一般贸易的出口退税规定。

【B2C】: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

   9610:跨境电子商务直购,境内个人或企业通过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发,汇总申报模式办理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出口退税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6号

(一)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

3.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原购入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消费税缴款书或海关进口税单,与出口报关单匹配。 

(二)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

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3.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B2B】:跨境电子商务对海外企业出口

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海外企业直接出口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海外仓出口

出口退税依据: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以及

参照一般贸易出口退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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