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比赛助理裁判员旗示有哪几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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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际足联审定的统一旗示如下: (一)越位: 助理裁判员如发现队员越位并已构成应判罚条件时,应站在与越位队员平行的边线外,及时将旗上举,向裁判员示意。 当裁判员见到旗示鸣哨令比赛暂停后: 1、若是助理裁判员远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上举。 2、若是中间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前平举。 3、若是助理裁判员近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下举。 (二)界外球: 助理裁判员应将旗侧斜上举,批示掷界外球方向。 (三)球门球: 助理裁判员应面向场内,将旗前平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四)角球: 助理裁判员应将旗斜下举指向近端的角球区。 (五)替换队员: 助理裁判员发现某队请示替换队员,应待比赛成死球时用双手将旗横举过头,向裁判员提示某队请示换人。 除了上述五种旗示外经裁判员委托,助理裁判员亦可以旗示向裁判员提供协助,例如: 1、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范围内队员有犯规行为,而裁判员未察觉到时,助理裁判员可将旗上举并加摇晃动作。当裁判员见到旗示并令比赛暂停后,助理裁判员应将旗侧斜上举,指示踢任意球方向。 2、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的掷界外球或踢角球、球门球等有不符合规则情况时,应将旗上举并加摇晃动作,提示裁判员予以纪正或另作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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