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臂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起重机吊人作业规范最新版本 悬臂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悬臂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0 14:3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目的 正确、安全、合理地操作设备,避免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使设备长期安全良好运行,确保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 悬臂式起重机 三、工作程序 1操作者必须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和性能,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并应遵守安全守则。 2操作者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 3按照润滑规定加足油料,加油后将油箱、油杯等的盖子盖好。 4每班开动前必须进行以下各项检查: a)吊钩钩头、滑轮有无缺陷。 b)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脱槽现象。 c)电动葫芦的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 d)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是否正常。 e)起重机运行有无异声:若发现缺陷或不正常现象,应即进行检修,不得迀就使用。 5严禁超规范使用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中“十不吊”的规定。 a)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b)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c)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d)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e)歪拉斜挂不吊。 f)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品的不吊。 g)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h)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的(防止钢丝绳磨损或隔断)不吊。 i)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吊。 j)违章指挥时不吊。 6.每班第一次吊重物时〔或在负荷达到最大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0 m后,将重物下放,以检查制动器的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操作。 7操作控制器时,必须按档次进行。要保持被吊物平稳,吊钩转动时不准起升,防止钢丝绳出槽。 8电动葫芦行驶接近终点时,应降低速度,严禁用终点开关作为停车手段, 也不准用反车达到停车的目的。 9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若无报警装置时,应特别提醒周围人员注意安全) a)起升、降落重物时。 b)起重机在视线不清楚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c)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10禁止起重机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起重机吊着重物时,操作者和挂索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1起重机运行时,操作者集中精神,禁止人员从事检修。 12在正常工作中变换运行方向时,须等机构完全停止转动后再行换向开车。 13电器各保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不准随意调整和更换。 14工作中,制动器、轴承和电器等部位有过热、异音或异常现象时,应将 控制器手柄扳倒零位,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检修。 15如发生工伤、设备事故、必须立即停机,保持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 16吊运作业完毕后,将起重机转至指定地点,小车开到吊梁一端,吊钩升 起2.5m以上,控制扳的电源控制开关拨至OFF,切断电源,清理现场工地。 17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报废: a.钢丝绳的表面钢丝被腐蚀、磨损达到钢丝直径40%以上。 b.钢丝绳被烧坏或断一股。 c.受过死角拧扭,部分受压变形。 18吊环吊钩禁止焊补有下列情况者应给与更换。 a.表面裂纹破口。 b.危险断面即钩颈有永久变形。 c.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原高度10%。 d.土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