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归还的民事纠纷如何在异地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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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钱不归还的民事纠纷如何在异地起诉 欠钱不归还的民事纠纷,在异地起诉的流程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递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并且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的副本和证据的副本。经过审查之后,若是符合受理的条件的,则应该予以受理,并且办理相关的立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到法院起诉欠款人要哪些资料找法网提醒您,起诉欠款人需要的资料如下: 1.起诉状,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身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3.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借款合同等;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5.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起诉欠款人会在15天收到传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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