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行政事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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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行政事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2023-08-26 19:3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⑴ 请问谁有财政部最新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文件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净残值在5%以内企业自行确定。

⑵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标准是多少

事业单位固定资抄产入账袭单位价值标准是: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规定:

第四十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拓展资料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该《规则》于2012年2月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发布。《规则》分总则、单位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事业单位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附则12章68条,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⑶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包括种类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包括种类如下:

1、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专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属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2、可长期使用并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属于非流动资产;

3、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4、购置建造、接受捐赠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3)财政部行政事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扩展阅读: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计算公式如下:

所有者权益合计=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 (报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净额,即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事业单位固定资产

⑷ 资产评估时固定资产到底有没有规定的使用年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固定资产规定使用年限规定的要求,凡实体都是有使用年限和折旧率的。依照企业税法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所以资产评估都会依照标准执行的,尤其对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20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问题有两大变化,一是预计净残值,二是折旧年限。它取消了老所得税法统一规定的按照固定资产原价5%预计净残值的规定,而是授权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自主合理确定,但一经确定不得变更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⑸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折旧年限是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所用的年限。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是按照物理耐用年限,即按固定资产经受物理磨损和自然磨损所能延续使用的时间确定的。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5)财政部行政事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扩展阅读: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年折旧率÷12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年折旧率÷12

4、年数总合法(加速折旧法)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合×100%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12

一般企业使用较多的是直线法。企业计提折旧可以个别计提,也可分类计提。

⑹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规定新规定

折旧年限的最新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汽车折旧年限及净残值如何规定?汽车折旧年限为4年,净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按下列规定处理:(一)下列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1、房屋、建筑物;2、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5、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二)下列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1、土地;2、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3、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4、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6、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7、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8、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三)提取折旧的依据和方法1、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2、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⑺ 新会计制度下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是什么使用年限价值

一、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固定资产使用的最低年限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三、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7)财政部行政事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扩展阅读:

一、固定资产的主要特点

(一)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比较大,使用时间比较长,能长期地、重复地参加生产过程。

(二)在生产过程中虽然发生磨损,但是并不改变其本身的实物形态,而是根据其磨损程度,逐步地将其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其价值转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旧基金。

二、固定资金作为固定资产的货币表现,也有以下特点:

(一)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它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二)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

(三)在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时,需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货币资金,这种投资是一次性的,但投资的回收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进行的

⑻ 求最新《财政部关于各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的规定》

最新的折旧应该是2007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版条除国务院财政、权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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