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外贸外资企业直报信息统计调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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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决策部署,针对复杂严峻的外贸外资形势,摸清摸准外贸外资企业情况、困难问题和政策诉求,建立全国重点外贸外资企业直报信息统计调查制度,有效组织调查工作,及时掌握重点企业外贸订单、外资投资等信息,准确研判外贸外资发展趋势,推动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扎实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统计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外贸企业订单、外资企业投资计划等。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本制度调查对象选取14000余家具有代表性的重点联系的外贸、外资企业,侧重进出口额较大的外贸企业和营业收入较高的外资企业,兼顾中小企业、行业、地区等情况的代表性,具体名单征求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意见,经商务部审核同意确定后,基本保持稳定。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增加、剔除或更换,将在新的统计年度开始时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重点调查为主、典型调查为辅的调查方法。
五、组织实施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报送”的组织方式。商务部负责调查数据的接收、系统建设、信息加工整理及发布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调查对象及时、准确报送数据,审核、汇总、分析并向商务部上报审核确认后的辖内企业统计资料。
六、数据发布
每月中旬在外贸外资企业直报信息管理与服务应用发布上月统计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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