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一览(附入口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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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一览(附入口计算器)

2024-07-14 12:1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导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公积金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简称承办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简称借款人)发放的政策性低息贷款。

  宁波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一览(附入口计算器)

  可贷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可贷额度=借款人及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的缴存基数之和 X贷款系数X12个月X贷款(计算)期限。

  1、 贷款额度测算时,借款人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20年的,可 适当放宽贷款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同时须符合贷款期限的规定。

  2、 借款人及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应分别按各自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最后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3、 共同借款人贷款额度测算时,贷款期限超过主借款人贷款期限的,按主借款人贷款期限;低于主借款人贷款期限的,按共同借款人实际贷款期限。

  4、 夫妻双方异地(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域以内)缴存住房公积 金,在贷款额度测算时,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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