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贵港发布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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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贵港发布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纲要!

2024-07-01 08:5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消息!相关部门近期发布了《贵港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纲要》,文件透露:“十四五”期间贵港将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将建筑业培育为重要支柱产业,力争“十四五”期末我市建筑产值翻一番,达到500亿元。同时,加强物业小区管理工作,推进小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推进智慧小区试点项目建设。

定了!贵港发布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纲要!

贵港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

十四五规划纲要

一、“十三五”发展回顾

(一)党建引领作用得到加强。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到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把牢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正确方向。建立健全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突出抓好党支部建设,以“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契机,配齐配强了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建立健全各支部党的制度,完善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实施细则要求。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继续推动“新时代讲习所”建设,主流思想舆论阵地进一步巩固壮大。

(二)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先后推动出台了《贵港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贵港市全面推行房屋网签备案制度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运行。2016年至2019年,我市房地产完成投资从102亿元增长至198亿元,增长了94%;批准商品房销售面积从222.65万㎡增长至685.37万㎡,增长了207.8%。2020年上半年,贵港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达203.65万㎡,同比增长15.7 %。

(三)建筑业提质升级。

2016年至2019年,我市建筑业产值由112.68亿元增长到215.65亿元,年均增长达24.15%。建筑业现价增加值从2016年的73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101.78亿元。其中,2018年贵港市建筑业现价增加值增速排名全区。2019年贵港市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质量综合排名全区。2019年我市一级建筑业企业达到4家。2020年上半年,贵港市建筑业现价增加值46.4亿元,增速为 5.7%;建筑业总产值 76 亿元,同比增长9%。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行“九个100%”管理。

(四)住房保障工作成绩显著。

“十三五”我市棚户区改造任务21800套,截至2020年3月底,我市完成棚户区开工建设29330套,已提前超额完成任务。2020年计划开工7489套,截至目前,已上报开工6369套,开工率85%,自治区排名靠前,特别是今年8月5日,我市棚改项目发行政府专项债券7.5亿元,全区发行63.96亿元,我市占比为11.73%。2016-2020年4月中旬累计分配公租房19922套(次),“十三五”期间共新增发放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034户,发放金额147.48元。2020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35个项目共6116户,截至6月底开工率73.25%,开工率位于全区,同时我市在全区率先发行老旧小区改造政府专项债券筹集资金1亿元,获得自治区住建厅的肯定,在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年中推进会中作经验介绍发言。

(五)脱贫攻坚和村镇建设工作取得新业绩。

我市“十三五”期间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31856户。共完成改厕116943户,改厨116543户。完成了1816个基本整治型村庄、185个设施完善型村庄、11个精品示范型村庄建设;3900多个村屯开展了“三清三拆”工作。2016年开始,我市积极申报自治区级和传统村落,共有16个村落列入自治区级传统村落,其中5个村落列入传统村落,获得了自治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补助资金共1000万。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平南县,计划投资13568万元,完成投资18781万元,完成投资任务的138.42%。桂平市木乐镇、港南区桥圩镇、平南县节庆装饰品小镇、港北区电动车小镇列入了批广西特色小镇名单,其中桂平市木乐镇、港南区桥圩镇列入特色小镇;覃塘区荷美小镇入选第二批广西特色小镇名单。

(六)重大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十三五”期间,我局负责推进建设南江社区和震塘社区、堤路园(二)A标段等3个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贵港市新华路(港宝街-圣湖路)、广西贵港市郁江两岸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广西贵港市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及道路工程PPP项目等一批项目,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凸显。

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大幅度提升,在2019年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中,我市备案类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办理施工许可办理环节8.5个,比自治区要求压缩22.7%;办理时限12.25个工作日,比自治区要求提速75.5%;申请材料11份,比自治区要求压缩67.7%。核准类建设项目办理环节10个,比自治区要求压缩23.1%;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比自治区要求提速66.7%;申请材料15份,比自治区要求压缩69.4%。2019年,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指标三次排名全区,两次排名全区第二,其先进经验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广西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4月26日,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核发广西张电子施工许可证照,并于5月1日起,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电子证照。7月20日,人民网对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先进经验进行报道。

(八)物业管理取得长足发展。

我市物业服务企业达到196家,管理面积约为2700万平方米,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对象从单一的新建住宅小区发展到办公楼、商住楼等各类物业,形成了包括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小区环境保洁、安全维护、绿化管养、生活服务等配套服务。截至2019年底,我局核准52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申请,并指导城区街道办及社区工作人员依法组织成立业主大会,有效解决了业主的诉求,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制定了《贵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起草了《贵港市物业住宅小区管理制度》《贵港市物业服务企及从业人员档案管理制度》《贵港市老旧小区管理制度》《贵港市开放式小区管理制度》,促进物业行业管理规范化。共有20个小区荣获自治区“物业管理小区”,有4个小区获得广西示范项目称号。

(九)工程造价管理进一步加强。

2016-2019年,累计发布造价信息48期。2018年实现网上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向社会免费提供,为本市建设项目计价提供了可靠的造价指标指数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造价信息。积极推动造价行业事后监管力度,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对在本市开展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进行实地抽查,抽查结果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十)白蚁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十三五”期间,完成新建房屋白蚁预防面积约 1181万平方米,完成房屋复查面积约1584万平方米,对约21万平方米的既有房屋进行了白蚁治理。同时,还对部分文物古建筑进行了白蚁危害检查和治理。

(十一)人民防空体系不断完善。

建立了符合战时防空、平时防灾的基本指挥所和指挥设施设备。开展行政执法活动30多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人防行政审批更加合法、规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人防专业队伍总人数达525人。全面推进人防指挥系统建设,基本指挥所、机动指挥所、地面应急指挥中心已建成。新增机动警报器20台(套),城市警报音响覆盖率达95%以上。开发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实现战备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十二)办文、办事、办会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

一是规范有序办文。转文、办文都严格按照时间、地点、人物、事情起因、经过、结果六要素进行。执行严密的工作流程和督办制度,从收文—拟办—分发—落实—督办—办结—归档,流程清晰,责任明确。二是高标准严要求办事。扎实做好绩效、督查、信访维稳、扫黑除恶、信息公开、微信公众号管理、党政信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政府采购、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三是简便节约办会。能以议事机构召开的,不以局名义召开;未列入计划因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的会议,报局领导审批后召开;主题、内容、参会人员范围相近的会议,能合并套开的会坚决合并套开。

(二)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房地产市场面临销售、资金压力,建筑业发展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住房保障、村镇建设等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重大项目受征地拆迁、考古、土规等问题影响推进不理想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精准施策,千方百计解决好。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和争创一流的勇气,谱写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篇章。

“十四五”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总目标,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贵港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开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

——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将建筑业培育为重要支柱产业,力争“十四五”期末我市建筑产值翻一番,达到500亿元。

——持续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不断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加快美丽乡村和小城镇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加强物业小区管理工作,推进小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推进智慧小区试点项目建设。

——继续贯彻落实造价行业深化改革,不断加强造价行业监管及指导工作,促进本市造价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积极推进人民防空建设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四、“十四五”主要任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十四五”时期,贵港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主要围绕以下主要任务来开展:

(一)继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1.加强政治建设。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严守政治纪律,增强斗争精神。

2.加强思想建设。要坚持不懈地抓好理论武装和形势政策教育,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搞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能力和素质。

3.加强组织建设。要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机构,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增强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的意识。要做好党员的发展和培训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党费收缴工作。要加强对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引导和支持群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活动。

4.加强作风建设。深化服务型机关建设,推进市、县(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组织联动,落实机关联系群众制度。完善规章制度,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和规范化。强化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行政许可、招标投标、评先评优、监督执法等环节进一步完善建章立制工作。

5.加强纪律建设。要加强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列入各党组织学习的必修课,严格用纪律这把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要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6.加强制度建设。要结合形势变化和党建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党建工作制度。要加强督促和管理,坚持“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党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使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二)保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思想定位,坚持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市场引导和调控,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住房需求为导向,调整住房和用地供应结构,实现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引导和促进贵港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1.落实政策,衔接规划。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的工作部署与政策要求的基础上,住房发展规划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为依据,与住宅用地三年滚动计划和五年中期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

2.摸清家底,明晰目标。系统摸清贵港市房地产市场发展、住房保障开展、人才安居工作、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等基本情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与趋势,合理预测各类型住房需求规模,科学分析各类型住房供给能力,设定住房发展总体目标与发展策略。

3.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明确贵港市在区域住房发展的职责使命,统筹处理全市与县区、近期与远期、保障与市场、租赁与销售等关系,明确规划期内各年度住房供应计划和主要任务。

4.因城施策,完善机制。结合各县区住房发展的实际,提出各县区住房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区域。明确住房发展的政策保障措施和规划实施机制,指导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三)推动建筑业提质升级

1.进一步解放思想

鼓励住建、发改、自然资源、税务、财政、投资促进局等部门研究出台进一步扶持我市建筑产业发展政策,充分借鉴区内其他地市的先进做法,大胆闯、大胆试、大胆干,将推动建筑业发展过程中先行先试的做法纳入容错纠错的范畴。

2.鼓励建筑企业本地化经营

(1)积极引进大型建筑企业建设总部或分支机构“双落地”。研究推进我市建筑产业园建设,形成建筑业经济集聚效应,吸引区内外大型建筑企业在贵港“双落地”。根据企业纳税情况,给予建筑企业建设用地和办公用房支持,凡是我市一级资质以上的建筑企业,年纳税超过5000万元的,可以规划供应总部建设用地10亩,超过5000万元基数的每纳税500万元增加1亩建设用地,不超过50亩;凡是我市二级资质以下的建筑企业,纳税额超过500万元的,可以在我市规划建设的企业大厦以建设成本价购买或者优惠价格(10元/平米)租赁办公用房,不小于200平米,超过500万元基数的每纳税5万元增加1平米办公用房,不超过1000平米。

(2)积极落实外地大型建筑企业总部或分支机构落地的奖励政策,按资质等级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奖励(按照2019年12月31日出台的《贵港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扶持奖励办法》执行)。迁入我市且三年内建筑产值达到100亿元的特级资质建筑企业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奖励;迁入我市且三年内建筑产值达到50亿元的一级资质建筑企业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

(3)对外地大型建筑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或成立独立法人机构子公司的,结合我市规划建设的企业大厦,优先保障企业落户所需的生产生活用房,符合总部建设用地的,给予充分政策措施保障。经认定的贵港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医疗保障、子女入学等按贵港市出台的人才政策规定执行。

(4)强化部门联动,以“互联网+”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简化申报材料,积极推动“一次不用跑”和“跑一次”审批,为“双落地”的外地建筑企业打造高效优质的营商环境。

3.扶持本地建筑企业做大做强

(1)积极落实《贵港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扶持奖励办法》,激励、扶持本地建筑企业晋升资质等级增产创收。企业晋升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企业晋升一级承包资质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2)推动本地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引导和鼓励本地骨干建筑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权置换,或由本地大型国有企业、投资平合入股(控股)资质完备、技术储备多、实力较强的本地民营建筑企业等方式,组建资质完备、实力强大的本地大型企业集团,形成本地建筑业发展新优势。

(3)鼓励本地建筑企业创建精品工程,研究实施本地建筑企业在辖区内主要承建的工程项目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奖项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和信用激励。支持本地建筑企业更多的参与、自治区级工程质量奖项评选。建立可明显区分建筑产品的性能和价格的评判标准和工作机制,提高市场价格信息的采集样本和更新频次,激励企业提升基于工程品质的核心竞争力。

(4)扶持本地建筑企业参与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的工程投标,类似业绩原则上不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门槛条件。对于大型交通、市跨江大桥、城市立交、水利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如本地建筑企业确实施工能力有限,允许区外企业与我市本地建筑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有同类业绩的,即可认同为联合体业。

(5)鼓励房地产企业将项目发包给本地建筑企业。将房地产项目发包给本地建筑企业或有本地建筑企业参与联合体的房地产企业,实行预售资金分类管理,市外建筑企业承接的房地产项目按规定监管比例为40%,本地建筑企业承接的房地产项目监管比例调整为20%。

(6)鼓励建筑企业使用本地建筑材料。发改部门建立贵港市本地建筑材料企业清单,企业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建筑企业在建筑工程中使用钢材、铝膜、涂料、防火门等本地建筑材料的,凭正规的项目材料发票可向财政部门申请财政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票面增值税额度的0.5%。

(7)提高二级资质的本地建筑企业承揽业务范围。根据《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29号)》,推动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明确对信誉良好、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允许其在资质类别内承接高一等级资质相应的业务。由住建部门参照其他地市做法相应出台文件支持信誉良好、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本地建筑企业,允许其在资质类别内承接高一等级资质相应的业务。

(8)支持本地企业外向发展。发展成立建筑产业发展基金,鼓励本地企业走出去,争取承揽更多的市外建筑工程。从建筑产业发展基金对承揽区外建筑工程的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增强本地企业竞争力,以培植更多的税源。贵港市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外提供建筑服务返回贵港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按照缴税总额的20%予以奖补。

(9)开展“结算审核、人员解锁、金融帮扶”三项攻坚活动,优化本地建筑企业发展环境。建立企业结算审核“绿色通道”,集中解决一批本地建筑企业历史遗留项目尚未结算问题,加快本地企业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周期。争取自治区住建厅对我市建筑企业的支持,在工程项目预验收后即可进行项目经理、安全员解锁。积极搭建银企沟通平台,全方位开拓本地建筑企业的融资渠道

,争取金融机构对我市建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支持,提高银行向民营企业放贷的比例,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10)积极引进培养建筑人才。建立区内高校建筑人才委托培养机制,每年定向培养一批土木工程类的专业大学生,规模60人左右,培养工作由财政给予补贴支持,定向委培生毕业后应回到贵港本地建筑企业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规划建设人才公寓,结合本地建筑企业贡献程度,以参照廉住房价格安排给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引进建筑人才使用,确保建筑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4.进一步优化招投标制度

(1)强化招标人的主体责任,招标人在优选工程承包商的基础上还应兼顾我市经济发展的需求。我市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含房建市政、交通、水利工程)的建设单位在进行项目招标时,应将投标人是否在贵港市注册、在贵港市纳入建筑业统计情况、在贵港市纳税情况等“本地经济贡献情况”列入项目招标文件的评审内容,作为评判投标企业实力的评分项之一,并赋予较高的标准分值。

(2)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的示范效应。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招标人要严格规范发包行为,优先选择本地企业或有本地企业参与的联合体投标人。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含房建市政、交通、水利工程)应允许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需按项目情况采取以下两种模式之一:

①1+1+N模式,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第二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贵港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公司,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注册地在贵港市的建筑企业。

②1+N模式,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贵港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贵港市的建筑企业。

任一联合体模式,联合体成员中注册地在贵港市的建筑企业承担的任务均不低于项目总造价的80%。

鼓励社会投资项目优先将项目发包给本地建筑企业或有本地建筑企业参与的联合体,可在招商、土地出让等阶段协商有关促进事宜,应在协议中约定项目施工承包商选择本地建筑企业或有本地建筑企业参与的联合体。

(3)完善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范本,明确地方经济贡献指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人中标的,中标通知书应列明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完善施工合同范本,市外建筑企业在申请工程款项时必须提供贵港增值税预缴凭证,财政部门在拨付工程项目款时应予确认。社会投资项目参照执行,项目业主拨付工程项目款时应要求建筑企业提供贵港增值税预缴凭证。

(4)全面推进电子化招投标。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服务类项目电子化招投标,实现招投标项目在线监管,投诉事项网上受理,融入全区电子化招投标“一张网”,探索建立网上直播招投标。鼓励采取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及履约保证金,通过推动CA互认与降费,协同保障电子化招投标项目实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5.进一步强化行业信用管理

(1)完善《贵港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加大建筑业纳统情况、纳税情况、行业业绩等信用评价指标得分比重,对在贵“双落地”的子公司,可与其母公司进行在贵业绩、纳统、纳税、获奖情况的互认,同时,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一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2)逐步建立交通、水利、园林绿化等行业的信用考评机制,实现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到所有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的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探索建立全市建设行业各领域统一的建筑企业诚信档案,将房建市政、交通、水利、园林绿化等各类建筑企业诚信档案纳入到贵港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市级县级和各领域互联互通,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加强信用评价应用,400万以下依法无须公开招标的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含邀请招标、直接发包,不包括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充分考虑企业信用评价得分(按我市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评价分),优先选择符合相应条件的在本市注册的信用优良企业。

6.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产值统计工作

(1)确保企业全面、准确、及时上报统计报表,确保有工作量的资质企业纳入统计,做到应统尽统。

(2)加强本地企业建筑业产值统计工作指导,不定期召开建筑业统计报送培训班,明确建筑业产值报送范围,对本地企业承接的外地工程项目,要加强统计业务指导,要如实填报本地科技研发设计等产值,做到应统尽统。

7.深入推动建筑节能工作

(1)贯彻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标准。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强制性标准。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累计节能10万吨标准煤。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标准执行率达100%以上。加大宣传力度、采取落实政策、加强过程监管、激励引导等措施来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2)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大力度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重点推广学校、医院、大型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利用可再生能源,提高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每年向市财政局申请建筑节能专项经费,对建筑节能示范项目进行奖补。通过示范带动,促进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

8.继续推动绿色建筑

继续推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100%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重达60%以上。加强绿色建筑宣传、开展行业人员专项培训,积极推动新建项目申报高星级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进一步加强施工环节的监督管理,整合我局内部机构的技术力量,继续完善和优化绿色建筑施工监督及验收环节的制度和流程,加强在设计、施工、验收、竣工运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把全市绿色建筑工作推上全面普及的新台阶。

(四)继续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1.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

(1)确保完成棚户区改造年度目标任务。一是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各县(市、区)具体项目,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实现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加快工程进度和回迁安置,抓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交付,坚决防止工程烂尾和工期严重滞后的情况发生。

(2)认真谋划棚户区安置。针对港南区现有棚改安置住房供过于求,港北区供不应求的实际情况,出台棚户区安置政策,在2022年以前,通过产权补偿、装修补贴、减免物业费、优先入学等激励措施,将港北安置户引导到港南安置,切实解决港北、港南供需矛盾问题,实现棚户区改造工作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化。

(3)积极推进棚改融资工作。一是在自治区住建厅的指导下积极进行棚改专项债券融资,配合中介机构做好项目尽调等前期工作,尽可能为棚改项目争取到棚改专项债券额度,切实解决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难题。二是鼓励平台公司积极对接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长江证券等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融资解决资金缺口问题。三是建立和完善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债券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2.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根据《贵港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从2020年开始,利用三到五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努力实现改造后的小区道路平整、设施完善、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目标,积极探索居民参与、资金筹措、项目建设、长效管理等方面的机制。

3.加强公租房建设和分配入住工作

一是坚持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进一步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实现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合理轮候期内给予保障。加大对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的精准保障力度。二是积极推广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提高公租房运营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加快完善公租房信息系统数据,推进公租房管理系统上线使用。

4.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

积极推进西江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计划利用3-5年时间,新建2500套左右的经济适用住房,基本满足当前经适房保障对象、公租房保障家庭、高层次和创新创业人才的住房需求。

5.积极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根据《贵港市本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同时优化审批流程,加强项目管理,在2022年以前全市实现30部电梯加装工作,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加快美丽乡村和小城镇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继续稳妥开展“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把风貌提升与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2.落实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政策,持续推进农村安居工程。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管好农村建房,引导村屯遵守乡村规划管理条例,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农房管控,提供免费图集,引导村民建房带图报建、按图建设,不断提升我市乡村风貌。

3.大力培育发展特色小镇,继续加快推进各阶段建设工作,加快引进企业落户工作,做精做大做强小镇主导产业。推动城镇化良好发展,巩固新型城镇化成果,科学合理量力开发建设,扩大城镇化建设框架,搞好规划建设与完善城镇功能,增加承载能力,改善人居环境。

(六)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监管

根据住建厅勘察设计信息化管理的工作部署,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并作为常态化管理手段,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提速增效。

建立健全勘察、设计、审图企业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勘察、设计、审图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检查力度,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进行扣分记录管理,将信用极差的企业清出贵港市场,进一步提高我市勘察设计管理水平。

(七)探索中德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和智慧小区的建设

引入德国生态城市建设的先进理念、技术和经验,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规划先行,探索将我市西江新城打造建设成为一座低碳、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代表意义和示范效应的一流生态城区。

通过近年来绿色建筑集中连片推广建设,依托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探索将各住宅小区“上网”管理,把小区改造和建设成为安全、舒适、便利、智慧化的现代化居住小区。

(八)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1.开工建设贵港市环路外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350000万元,计划2021年底开工建设,主要建设规模包括郁江左岸片区滨江景观综合开发及滨江片区道路及市政管网建设项目两个子项目,其中郁江左岸片区滨江景观综合开发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63.40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绿地、铺装场地、水景、服务建筑、景观雕塑和小品、景观桥、土方工程及水电、监控、亮化工程等。滨江片区道路及市政管网建设项目建设路网总长约36.70公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面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桥梁工程、强弱电土建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照明工程及道路绿化工程等,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2.继续推进广西贵港市郁江两岸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该项目已于2017年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景观、绿化、护岸、房建及人民路(旧妇幼医院-西江桥段)土方开挖及顶管等施工排,计划2021年竣工

3.继续推进贵港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18300万元,主要对贵港市广播电视大学、贵港市丰宝化工总厂、教育局老旧小区及学校生活区(覃塘区)等19个老旧小区的建筑主体进行维修改造,涉及改造户数4480户,192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各个老旧小区内的建筑主体进行修缮维护,对楼梯道墙面进行维修,对楼梯栏杆等公共设施进行维护,完善各个小区的门禁系统,对屋面防水进行修复等,计划2021年竣工

4.开工建设贵港市老旧小区骑楼街区综合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98700万元,主要建设规模为总用地面积72207.92㎡(约合108.31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及室外配套设施等,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计划2021开工建设,2023年竣工。

5.继续推进贵港市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及道路工程PPP项目。该项目已于2017年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管廊主体建设、廊体回填、道路雨污水管道安装等施工,计划2021年竣工

(九)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

1.加强小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结合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养老设施网点,增强小区养老服务能力,配合民政局共同打造养老服务平台。倡议、引导多种形式的志愿活动及老年人互助服务,动员各类人群参与到小区养老服务工作中。重点建设老年人活动中心养老设施,推进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养老服务功能;支持有需求的老年人实施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支持小区引进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开发和完善服务内容和项目,为老年人养老提供便利服务。到2025年,基本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2.智慧小区试点项目建设任务。充分依托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打造高效便捷的效能小区、智管小区、宜居小区、平安社区四大特色的智慧小区,提升居民生活便捷化体验和智能化服务水平。发展智慧便民生活信息服务;发展智能化小区公共服务;提升小区消防应急智能化水平,实时将各类报警数据传送到业主、物业、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及消防部门,实现灾情险情预防、快速响应、联动处理。到2021年底,启动2个试点智慧小区建设,视频监控、智能门禁、自助服务终端等智能设施实现试点区域部署,启动小区各类智慧应用系统的建设,初步改善和提升小区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到2025年底,智慧社区在主城区全面推广,形成3—5个示范性样板小区,小区5G网络实现全覆盖,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小区建设模式。

(十)持续深化造价行业改革。根据《工程造价改革方案》关于“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累积”的要求,充分发挥造价信息数据作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加强本市造价指标指数和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等的采集发布工作,使用户得到更加丰富、翔实的信息数据,推动造价事业健康发展。加强事后监管力度,“十四五”期间确保每年至少开展2次对造价咨询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执业情况的实地检查,强化对造价咨询企业指导工作,加强监管结果运用。

(十一)不断加强白蚁防治工作。“十四五”期间,白蚁防治工作要紧紧围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方针,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转变防治方式,促进转型升级。着力推广环保型白蚁防治新技术,实现白蚁防治方式转型升级。“十四五”后期,应用IPM技术防治白蚁的面积达到20%以上。白蚁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化学物使用量大幅下降,实现白蚁防治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融合发展。

2.扩大覆盖范围,保障经济建设。进一步提高白蚁防治覆盖面,新建房屋白蚁预防覆盖率达到95%以上。积极拓展业务新领域,实现白蚁防治在水利工程、文物古建、农林果木、园林绿化等领域的广覆盖,充分发挥白蚁防治在防灾减灾和保障经济建设成果中的积极作用。

3.强化规范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白蚁防治各项工作制度,加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度,建立管理机制,实现白蚁防治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

4.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严格落实白蚁防治中心的继续教育制度,加快从业人员专业知识更新和专业技能的提高。

5.加强信息建设。建立白蚁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

6.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宣传单等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科普知识教育,提高普通民众对白蚁危害性和防治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白蚁防治的意识。

(十二)积极发展人民防空事业

1.加快人口疏散地域体系建设。根据城区人口增长,建设人口疏散地域,确保人口疏散达到要求,建设一个大型的疏散基地。

2.加强指挥体系建设。加快县级指挥所建设,指导桂平市、平南县建设地面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区办计划,指导县级建设机动指挥所。

3.加强通信系统建设。“十四五”期间三区两县市采购无线电台。

4.加强人防专业队伍和人防志愿者队伍建设。按照人防重点城市要求,建好人防专业队伍和人防志愿者队伍,并及时组织训练演练。

5.抓好智慧人防建设。推动全市人防智能化建设。

6.加强人防宣传教育。推动人防宣传“五进”,增强全市人民的人民防空观念和全市城区初级中学的人民防空知识和防护技能教育培训。

7.加强警报预警报知系统建设。“十四五”期间购买并安装警报器,城区警报器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加强维护保养,鸣响率达到100%,并做好“9·18”警报试鸣工作。

8.加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体系建设。做好重要经济目标的普查,指导和督促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做好防护能力建设。

9.建设桂东南片区人防综合训练基地(1801人防工程)。

10.保持人防工程建设面积与城市人口同步增长,人均防护面积达标。

11.推动大型地下室综合体建设,并与地下、地面公共设施连片成网。

12.加大医疗救护、专业队伍等专用人防工程建设力度。

13.结合智慧人防,完善人防工程管理信息化。

14.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推进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

15.建立健全人防质量监督、市场监督管理制度,大力推行新型人防材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三)继续提高办文、办事、办会的质量。

一是规范公文处理,提高文稿质量。二是做好保密工作。抓好思想常态化建设;抓好宣传培训个性化工作;抓好业务规范化建设;抓好设备国产化工作;抓好机要保密队伍建设。三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档案业务培训;强化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加快重大项目档案监管;加快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推进档案法制化建设。四是加强党委、政务信息和值班工作。在信息工作中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充分发挥“千里眼”、“顺风耳”、“连心桥”的作用,为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人民至上、追求一流服务、严守纪律底线、发扬奉献精神,扎实做好新时代值班工作。五是做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扫黑除恶工作。提高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办结效率,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扎实开展并长期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稳定。六是落实基层减负。继续坚持减文控会,规范督察检查,同时做到减负不减责,减负不减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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