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2022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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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2022年第7号

2023-10-30 02:5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标  题: 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2022年第7号 发文机关: 卫生健康委 发文字号: 2022年第7号 来  源: 卫生健康委网站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26日 标       题: 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2022年第7号 发文机关:卫生健康委 发文字号:2022年第7号 来       源:卫生健康委网站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卫生 公文种类:公告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26日

公告 2022年第7号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公告 2022年第7号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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