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评女孩跳车身亡说了什么?女孩货拉拉跳车身亡最新进展 货拉拉就女孩跳车身亡事件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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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评女孩跳车身亡说了什么?女孩货拉拉跳车身亡最新进展 货拉拉就女孩跳车身亡事件致歉

2024-07-12 05:0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近日,持续了一段时间的“23岁女孩货拉拉跳车”事件迎来最终进展:货拉拉取得家属谅解,致歉。涉事司机被刑拘。

  涉事司机被刑拘 货拉拉就女孩跳车身亡事件致歉

  2月23日,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消息,涉事司机周某春(男,38岁,长沙市岳麓区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月24日上午,货拉拉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关于用户跳车事件的致歉和整改公告,表示对事件的发生平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于2月23日下午取得家属的谅解,并将与家属一起妥善处置善后事宜。

  

  (图源于货拉拉公告)

  此外,货拉拉表示将在跟车订单场景中上线强制全程录音功能。

  央视评女孩跳车身亡货拉拉难辞其咎

  

  图片来源于网络

  2月24日,央视新闻官方微博发布评论:女孩跳车身亡货拉拉难辞其咎,非正常死亡事件暴露出货拉拉种种不正常。评论称,如果正常,行车应有录音,既保证乘客也保护司机;如果正常,偏航应有预警,让安全可控;如果正常,平台应第一时间获知行车异常状况……可悲剧暴露了货拉拉在安全保障系统上的各种非正常!

  23岁女孩货拉拉跳车事件始末

  湖南长沙,23岁女子莎莎通过货拉拉平台下单搬家,上车10多分钟后从副驾驶位跳车身亡。由于出事的面包车上无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莎莎在车上究竟遭遇了什么?成了困扰莎莎家属和公众的谜团。

  按照原本的计划,她会在2月6日晚上从原来租住的公寓搬到新住所,安顿后赶回老家,在农历廿八那天和家人一起庆祝爷爷的生日。

  突如其来的意外让一切戛然而止。当天晚上9点半,莎莎在使用货拉拉搬家途中,突然从行驶的货车上跳下。2月10日,莎莎最终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莎莎与涉事车辆

  被送到湖南航天医院时,医院对莎莎的入院诊断是“重度脑外伤、创伤性颅内血肿、颅底骨折”等,并下了病危通知书。当晚,莎莎做了两次开颅手术。急诊科主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情况真的很严重,耳朵在流血,两边瞳孔也不一样大。”

  监控录像显示,2月6日晚上,莎莎穿着粉色外套,戴着口罩,独自搬运行李进出。她最早运出装满小件物品的收纳盒、移动收纳架,有点艰难地打开大门。随后,又先后抱着棉被、拽着大狗笼、捧着一束装饰好的捧花送出门外。大约十次后,莎莎披上了一件蓝色厚外套,手里捏着一个小袋子,另一只手牵着自己雪白的宠物狗萨摩耶,打开门离开。

  

  2月6日搬家视频监控画面

  

  “9点14分时,她给家里来了个电话,说装好了行李,接着就上了司机的车。9点24分,莎莎还在微信上和同事聊天。结果9点30分,司机就打了120和110,说莎莎因为车子偏航跳窗了。” 车细强的声音疲惫,这两天,他接待了几十家媒体,已经把侄女莎莎出事当晚的时间线反复说了许多次。莎莎手机上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当晚9点24分,她往同事群里分享了一个特效,看起来是某个视频软件的评论特效或是动态桌面壁纸,“这个特效贼好看”,配着一个惊喜的小表情。仅六分钟后,莎莎就从车上跳下。

  女孩坐货拉拉出事前一分钟监控曝光

  2月23日,长沙警方披露货拉拉女用户跟车身亡涉事司机被刑拘。据女孩家属披露,6日事发当天,司机周某约在21时30分报警。24日清晨,南都记者独家获取了涉事货拉拉事发前1分钟的监控。

  南都记者独家获得的该段监控位置距案发地点不到400米。监控画面显示,2月6日21:29:40,涉事货拉拉车辆出现在岳麓区佳园路某企业东门,约1秒内通过该东门,随后其在21:30:02经过林语路同一企业的南门。该企业东门至南门驾车距离为270米,涉事货拉拉当天历时21秒通过270米,折算其当时时速为46.3千米/小时。而从佳园路到曲苑路事发地点,驾车距离约340米。

  

  

  

  

  以上图片来源网络

  货拉拉司机家属回应女孩跳窗身亡

  2月23日,涉女子跳车窗货拉拉司机的家属首次回应事发经过。

  涉事司机周某春曾告诉家属,途中确因偏航产生争执,向对方解释的时候,语气不太好可能导致女孩心里产生恐惧,女孩跳窗可能是想逃离。23日,周某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律师解读司机、货拉拉法律责任

  悲剧已经发生,根据现有信息,该事件中涉事司机、货拉拉平台的法律责任该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上海誓维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朱敬在接受《财经》新媒体采访时称,“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法律规定通常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司机在口供里承认有不当行为致使女子跳车,否则我认为本案很难构成该罪。货拉拉只有在司机没有资质或资质不全的情况下,会承担民事的补充赔偿责任。”

  就涉事司机是否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等问题,《财经》新媒体向货拉拉方面求证,对方未作回复。

  北京砥德律师事务所民商事部负责人张翔也对《财经》新媒体表示,女子跳车与司机行为有关时,司机需要根据自身的过错承担包括民事赔偿责任在内的法律责任,货拉拉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承担何种性质的法律责任,则关乎货拉拉与司机的法律关系。

  张翔分析,用户与司机建立运输合同关系,货拉拉作为货物运输信息平台,乃至交易平台的经营者,在审核司机和车辆时,若存在未审查司机营运资质,或放任不具有营运资质的司机和车辆为其平台注册司机的行为,则货拉拉公司有违民法典规定的诚信居间和居间方报告义务,应当对用户造成的损害,承担与平台过错相适应的补充责任。至于过错程度和比例,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综合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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