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天金融”特大网络传销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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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天金融”特大网络传销案一审宣判

2024-07-13 08:0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智天金融”特大网络传销案一审宣判

【直报网北京2月4日讯】(新视野财经)2019年12月17日上午10点,罗甸县法院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智天金融”特大网络传销案,该法院并通过中国庭审直播网直播了整个庭审过程。邓智天、冯某秀、邓某、石某武、王某惠等五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站上了被告席。

据了解,2015年8月24日,邓智天伙同吴某明、冯某秀等人在成都市注册成立四川智天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智天金融公司)。四川智天金融公司成立以后,打着响应“国家2020年之前打造7亿中产阶级”、“公司董事长邓智天将自己拥有的22万亿古玩资产打包抵押,让公司的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幌子,以会员提前认购“智天股权”能够获取巨额利益的名义,进行传销活动。

四川智天金融公司要求,会员最低认购50万股或100万股获得加入资格后,可以发展下线会员,组成层级,并获取10%到50%不等的分红收益。

并鼓吹上市后,投资5000元能回报1500万元。如果投资1万元,按20美金交易价计算,就能获得1.3亿元。

截止2018年12月26日,智天金融通过上述传销模式,在贵州、四川、福建、辽宁、山东、江苏、湖北、上海、浙江等省市,发展会员11.7万余人,吸收传销资金10亿余元。

12月31日,四川“智天金融”特大传销案在罗甸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该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邓智天、冯文秀等五名被告人13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万元到30万元不等。

(原标题:“智天金融”特大网络传销案一审宣判)

责任编辑:蓝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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