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 学院通知 关于我院评选中国农业大学2023年度优秀教职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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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 学院通知 关于我院评选中国农业大学2023年度优秀教职工的通知

2023-06-25 15:1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6月27日前,基于个人申报,完成候选人推荐。

A.请各系按照学校对优秀教师的条件要求,严格条件审核、规范评选,经系务会审定后,上报推荐人选。

B.请学生工作系统按照学校对优秀教育工作者(一类)的条件要求,完成“优秀教育工作者(一类)”推荐。

C.请学院行政工作系统按照学校对优秀教育工作者(二类)的条件要求,完成“优秀教育工作者(二类)”推荐。

获得各系推荐、学生工作系统推荐、行政工作系统推荐者,请将相应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所有申请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虚假,取消申报资格。

2. 6月28日,申请人资料复核。

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复核。一经发现条件不符、程序不规范或资料内容有误,将取消侯选人申报资格。

3. 6月30日前,学院完成候选人推荐。

(1)学院分党委对被推荐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表现进行考察和评价。

(2)学院党政联席会完成优秀教职工候选人推荐、审定。

三、工作要求

1.各系推荐时应全面考虑专任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鼓励教龄满五年的青年教师或教学辅助人员(2023年1月1日前不超过40岁)申报。

2.推荐工作在个人自荐的基础上完成,个人须提出申报优秀教师的申请,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各系、各归口应注重评选程序规范、加强资料审核,如因条件不符合、程序不规范或资料内容有误造成候选人资格取消,该名额不再由该系补充。

理学院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附:

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

优秀教师的评选对象包括专任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

A.专任教师应达到以下条件:

1.具有教师资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在本校工作满五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

3.2022—2023学年担任本科课程主讲教师,至少主讲一门本科课程,并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验教学(体育教学部、马院除外),参讲其他本科或研究生课程。

4.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培养,近两年参加过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核心课程建设,成绩显著。

5.教学效果优秀,近一年至少有一门主讲课程的学生评价分数在学院排前50%。

6.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或科技推广或科技服务等工作,2022—2023学年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

在以上条件均满足的前提下,为强化教师岗位责任意识,体现业绩贡献,各单位在2023年度评选优秀教师时应将2022年超额完成工作量的前100名专任教师作为推荐的主要参考和重要依据。

B.教学辅助人员应达到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2.在本校工作满五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

3.具有熟练的专业技能,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参加过学校教学改革或科学研究项目,为教学、科研做好辅助工作,2022—2023学年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推荐说明:

1.推荐工作在个人自荐的基础上完成,自荐者需要如实填写相应奖励审批表,突出个人先进事迹及业绩。

2.各学院推荐名额包含专任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请学院推荐时全面考虑两类人员。推荐名额为3人及以上的单位,应推荐1名教龄满五年的青年教师或教学辅助人员(2023年1月1日前不超过40岁)。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

一类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宿舍,经常参加学生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培养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3.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创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工作开展有特色、有亮点。

4.近三年连续从事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认真按时完成学校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校内外业务培训、课题研究和创新团队建设,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突出,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有效开展深度辅导和学风建设,及时妥善化解危机,所负责学生整体积极向上、团结进取,受到学生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5.当年班主任、辅导员考核结果应为优秀。

6.已获得优秀教育工作者奖励者再次申报需凭借新的工作业绩。

二类应具备以下条件:

1.校属各单位的党政管理及管理辅助人员。

2.在本校工作满五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积极贯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思想和总体部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措施到位,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显著成效;

4.教学单位重点奖励在本科生教务、研究生教务、科研管理、财务及国资管理、国际交流、校友工作、人事人才管理、综合服务等专项工作的一线岗位上敬业爱岗、改进管理、优化服务、业绩突出的个人。

管理服务及部分直属机构重点奖励在管理服务工作中勇于创新、善于改革,在工作中完成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改革项目,有先进典型案例,显著提升管理服务效率和质量,以及服务态度佳、服务质量优、教职工满意度高的人员。

5.已获得优秀教育工作者奖励者再次申报需凭借新的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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